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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特色金融計畫 政院核定

兩岸特色金融計畫 政院核定

行政院今天表示,已核定金管會提報「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以及中央銀行的「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

行政院發布新聞稿指出,兩岸特色金融業務計畫包括全面啟動人民幣業務、兩岸現代化金流平台及電子商務金流業務等10大重點,可望為金融業帶來全新商機。

行政院長陳(沖)說,這項計畫主要措施將納入近期將推出的推升經濟動能方案。

行政院指出,為協助金融業者發揮其兩岸設有據點特色,有效結合大陸台商經貿業務,拓展兩岸金融市場發展的經營利基,昨天核定「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

行政院說,金管會及中央銀行等機關未來將落實執行相關措施,透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服務貿易協議協商,為台灣金融業爭取有利條件,提升競爭力。

行政院表示,兩岸區域貿易日益擴大、香港開發人民幣金融商品漸趨多樣化,為強化台灣經貿地位並提升金融業競爭優勢,黃金10年國家願景的金融發展策略,已納入「以兩岸經貿為基礎,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

行政院核定發展具兩岸特色之金融業務計畫,主要業務包括全面啟動外匯指定銀行(DBU)人民幣業務;兩岸現代化金流平台;兩岸電子商務金流業務;一卡兩岸通;協助金融機構大陸佈點服務台商。

開放具台商背景的優質企業回台上市(櫃);開放國內公開發行公司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債券及其他籌資工具;發展大中華區資產管理及理財業務;擴大保險相關業務及服務;監理合作排除障礙,爭取有利條件進入大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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