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ana 2010-6-16 10:09
足療遭騷擾 報警被消遣
台北縣雷姓男子與女友到台中一家足療館推拿,女友遭男推拿師撫胸騷擾,他們向派出所報案,員警沒受理更消遣「女友很漂亮才這樣」,氣得向民代投訴,台中市警局回應,員警言詞輕浮,記兩次申誡,主管也向當事人致歉。
雷姓男子投訴說,本月十日他帶女友到台中玩,兩人到西屯區某家足療館,他做腳底按摩,女友做全身推拿,男推拿師替女友刮痧時未事先告知就解開女友胸罩,讓女友很不舒服。
雷姓男子說,女友後來換穿日式浴袍,和男推拿師在房間按摩,按完頭部後,對方未告知再度拉開女友的浴袍直接碰觸女友胸部,女友嚇得大喊,他衝進去制止。
兩人馬上向附近的台中市警第六分局永福派出所報案,不料員警聽完陳述居然說「一定是你女朋友長得很漂亮才會這樣」,還說「你報案沒有證據,最後沒結果」。
雷姓男子說,被警察「虧」完後,警方才派人和他們重回足療館,最後業者道歉了事,但沒有正式報案,他們越想越氣。
台中市警第六分局調閱派出所當天錄影、錄音資料,值班陳姓員警確實說「女友很漂亮」的話,但沒有聽到「案子不會有結果」,只說「沒有人證、物證,案件成立機會較少」,警方有詢問兩人是否報案,沒有要吃案。
警方表示,員警言詞不當記申誡兩次,在場另兩名員警未依規定記載報案過程,各記申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