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zii 2014-3-20 00:45
九日女王
珍·格蕾Lady Jane Grey(1537.10.12~1554.2.12)是一位英格蘭女王。她在位僅僅數日,而且她的女王地位也有爭論(在位只有九天,一般不正式算作英國女王)。她的繼位違反了英國的議會法令,在這一點上雖然她在 英國歷史上並非獨一無二的,但後來她的王位也被否認了。就連她登基的日期在歷史上也是有爭議的;有人認為她是1553年7月6日,英王愛德華六世逝世當日,成為女王的,按這個說法她也被稱為「十三日女王」,但根據英國皇室官方說法她是在7月10日正式成為女王的,在這一天她的繼位被公佈。按這種說法她是一位「九日女王」,她於7月19日被廢黜。
珍·格雷是薩福克公爵亨利·格雷的長女,母親弗朗西斯是亨利八世妹妹(瑪麗·都鐸)的小女兒,外祖母先前嫁給法王后又改嫁給查爾斯·布蘭登。因為外祖母的緣故,珍的母親弗朗西斯是王位繼承人之一,在愛德華六世去世時,她放棄了繼承王位,故繼承權落在她女兒珍與妹妹凱瑟琳和瑪麗身上,兩姐妹都成為了英國王位的繼承人,並因此命運悲苦。傳統上認為她是1537年在萊斯特的布萊德蓋特莊園出生的。但據現代考證,她的出生時間可能略早,在1536年底或1537年。
珍受了良好的啟蒙教育,當時貴族的女孩子受到高等教育是一種風氣,而珍·格蕾就受益於這種風氣。她通熟拉丁語,希臘語和希伯來語,還與米開朗基羅學了義大利語。因為父親和老師的影響,她是個堅定的新教徒,並與蘇黎士的改革者約翰·亨利·布爾靈格通信。比起狩獵和聚會,珍更喜歡讀書學習,學者羅傑·阿捨姆來訪時發現她在讀柏拉圖的書,她說道:「在我父母面前,我無論是站,是坐,還是走;是吃,還是喝;是高興,還是悲傷,我都必須讀書,因為它是如此重要,如此完美,就像上帝創世一般,如果不的話我就覺得我像受到威脅,受恐嚇一般如同身在地獄裡。」
1547年2月,珍被送到托馬斯·西摩和凱瑟琳·博爾那裡,與他們一起居住,直到1548年凱瑟琳死於難產。珍作為親屬出席了凱瑟琳的葬禮,期間托馬斯·西摩對她流露好感,她又在西摩家待了2個月,直到西摩在1548年底被捕。最後,珍和諾森博蘭公爵的小兒子吉爾福德·達德利訂婚,諾森博蘭公爵是國內勢力最強的人。1553年5月25,在達拉姆公館舉行了婚禮,一起舉行婚禮的還有她的妹妹凱瑟琳與彭布羅克伯爵的繼承人赫伯特,以及她丈夫的妹妹與弗朗西斯·黑斯廷斯,三個婚禮一併舉行。
亨利八世曾剝奪他女兒瑪麗和伊莉莎白的繼承權,但在1544年,他又頒布第三繼承法恢復了她們的繼承權,如果他們都沒有子嗣的話,就傳給他的妹妹瑪麗·都鐸一系。亨利希望排除他長姐瑪格麗特·都鐸一系的繼承權,使英國王位不至於落到蘇格蘭君主手中。先前國會在1431年的法案禁止了外國人在英格蘭繼承遺產。 當15歲的國王愛德華1553年臨死之前,他姐姐瑪麗一直是王位假定繼承人。然而儘管1553年初他出台草案限制弗朗西絲·布蘭登一系的繼承權,但可能在諾森博蘭的說服下,臨終前他提名作為新教徒的珍做他的繼承人,並親自頒布了英皇制誥,還有102名顯要人物在上面簽了字,其中包括整個樞密院,貴族,主教和倫敦市議員。九月愛德華還讓議會通過了這份詔書並準備必要的令狀。 許多現代法學家認為君主不能違反議會的意志,在沒有通過新法案的情況下,修改繼承人。因此珍對於王位的要求仍然理據不足,1553年7月6號愛德華去世,九號珍就聲明她是女王,根據就是那份詔書。第二天她搬進安全的住所倫敦塔之後,就正式公佈她為女王。一般認為珍是被迫接受的王位,並且在加冕禮上拒絕把他丈夫封為國王,而是封為克拉倫斯公爵,這也遵從了議會的意見。 國王死後,諾森博蘭做了許多工作加強他的權力,最重要的包括他要立即搜捕監禁瑪麗公主,以防她聚集她的支持者。瑪麗在確認愛德華已死之後馬上從休斯敦的住所逃到了東盎格利亞,來聚攬支持者,或在有必要的時候渡海逃走,諾森博蘭帶軍隊鎮壓,在他離開期間,樞密院逐漸把支持從珍轉向瑪麗,7月19號樞密院宣佈瑪麗為王,民眾歡騰支持。珍被監禁在倫敦塔中獄卒的房間,她丈夫被監禁在 Beauchamp Tower。8月3號,新女王進入倫敦,諾森博蘭8月22號被處死。9月議會宣佈瑪麗為女王,公開指責珍是篡位者。
珍和他丈夫都被判為叛國罪,與他們一起的還有吉爾伯特的兩個兄弟,前坎特伯雷大主教托馬斯·克蘭默。1553年11月13日,一個特別委員會開始對他們審判。審判在在倫敦金融城市政廳進行,這個委員會的會長是倫敦市長托馬斯·維特爵士,其他成員還有諾福克公爵托馬斯·霍華德、德比伯爵愛德華 斯坦利巴斯伯爵約翰 鮑徹。不出所料,所有被告都被判處死刑,珍被指控以女王的名義簽署了一系列文件,她被判決「按女王的意願,被活活燒死或斬殺」(傳統的英婦女犯下叛國罪處罰),但是帝國大使報告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後,赦免了她和她丈夫的性命,但也因為珍年輕,受人操控而犯罪。 1554年,一群新教徒在托馬斯·惠特亞領導下叛亂,這葬送了珍的性命,儘管他們對此一無所知,托馬斯突如其來的叛亂因為瑪麗與西班牙國王菲利普二世結婚,珍的父親,薩福克公爵和他的兩個兄弟,加入了叛亂,這導致了政府判決處死珍和吉爾福德。刑期最初安排在1554年2月9日,瑪麗為了使珍改變信仰,延期三天,瑪麗派她的牧師約翰·費克納姆勸說珍,費克納姆最初並不同意。珍沒有在他「拯救靈魂」的努力下屈服,珍成為他的朋友並允許他陪伴她直到生命盡頭。 2月12日,當局把她丈夫吉爾福德送的倫敦塔公開處決的地方塔山,並處以斬首。珍從窗口看到了馬車拉回她丈夫無頭的屍體,珍悲痛的喊道「吉爾福德,吉爾福德」,稍後珍被帶出格林塔,在倫敦塔內斬首(原定公開處決,但是他們怕她美貌高貴卻無辜處決引起人們同情)。倫敦塔典獄長約翰·蓋奇爵士要求她送給他一份小禮物留念,她把她的筆記本給他,上面有她看到他丈夫屍體時候寫下的三句話,分別用英語希臘語和拉丁語,大意是人間法庭屠殺了他的屍體,但上帝的慈悲一定會寵愛他的靈魂。 根據編年史,珍女王和瑪麗女王執政兩年,關於執行的描述,珍行刑前說了這番話:「善良的人啊,像法律所宣佈那樣,我的生命將被結束,事實上,我認同違抗女王是非法的。但是按我的意願與利益來講,我由衷渴望我的罪責就此洗清,在上帝面前,在你們——篤信基督的人們面前,就在今天。」
然後她用英語,背誦了聖經中的詩篇第51(憐恤我,神啊)把手套手帕遞給女傭,劊子手向她請求寬恕,她同意了,並請求他動作快點。她還問,「你能在我不躺下的情況下,砍下我的頭嗎?」劊子手說不能,於是珍蒙住了自己的眼睛,她沒能摸索著找到正確的地方躺下,她哭喊「我在哪?我該怎麼辦?」可能是托馬斯布里奇特爵士幫他找到了地方。她說了最後一句話:通過你的手使我的靈魂受恩寵。 珍夫婦被埋在 St. Peter ad Vincula ,在格林塔的北側,她的父親11天後也被處決,她母親1555年改嫁,嫁給國王侍從阿德裡安·斯托克斯,最後他母親被女王原諒,允許並同她2個女兒在宮廷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