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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minsu 2014-3-15 01:01

初二做客

[color=navy]1.做牙:一般從商者拜土地公,而沒從商也會拜,大多都用牲禮祭拜, 現代也逐漸改為以鮮花水果祭拜,因為家裡還有許多肉類沒吃完呢!而二月初二是土地公生日(見附註一),就多用牲禮祭拜。

2.公媽(祖先)開葷:早上要拜祖先,而且是準備牲禮和菜碗,豐盛的一 餐請祖先品嚐。

3.回娘家:原來出嫁的女兒回娘家是十一(請子婿)或十二(女兒回娘家),但不知何時開始改為初二,或許因工商業社會新年假期短(只有五天),所比選擇這一天比較適當。舊時女兒回娘家的目的是父母探詢女兒在婆家的情形,是否孝順公婆?勤儉持家和勉勵女婿在新的一年更加努力。

自初二起,媳婦回娘家探親,稱曰「做客」,即歸寧。做客,不限日期,多在正月中。歸寧時,隨帶禮品,調「帶手」。外家〈娘家〉有兒孩,則另送紅包。女兒有兒孩,外家則送雞腿,或用紅絨線繫古錢,掛於孩頸上,謂「結衫帶」。俗說「有爸有母初二三,無爸無母鬥擔擔〈幫忙人家的做客,抬擔于〉」。新正的做客,無父母的也由其兄弟帶同探親。

正月初二是女兒歸寧的日子稱為「作客」,女兒出嫁即是「外人」,回家省親就被稱之為「作客」,新婚夫婦初二作客通常由舅子或晚輩前去「娶作客」。回娘家作客時通常會攜帶禮物作為見面禮,俗稱「伴手」或「等路」。台灣俗語:「有父有母初二三,無父無母湊擔擔」;意謂父母健在時女兒可以在初二初三回娘家作客,父母去世之後,只能留在家中幫忙做家事,這是沒有父母的哀痛。初二請子婿一定是在中午,許多地方習俗女兒作客必須在傍晚之前離去,不能看到煮晚餐的炊煙,否則娘家將會貧困,意謂女兒出嫁就是客人,不能留在娘家吃到底。

此外,初一嚴禁女兒回娘家,否則對娘家不利,因為女兒出嫁理應在夫家過年,假如新年第一天就回娘家,表示婚姻出問題才需要迫不及待回娘家求助。

新婚夫婦作客時,娘家會準備兩雙連根帶葉的甘蔗和兩隻「娶路雞」讓女兒帶回婆家。兩隻甘蔗以紅絲線繫綁代表兩人同心,留根帶葉表示有頭有尾、白頭偕老,甘蔗在民俗觀念中則象徵漸入佳境、節節高昇,「娶路雞」是要帶回婆家飼養,希望「年頭飼雞栽,年尾做月內」,意在祝福新人子孫繁衍生生不息。現代公寓式居家環境不適合養雞,因此「娶路雞」都是以竹編小雞籠內置紅包(買雞錢)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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