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媽媽不必當超人--ALL

roy0981223 2010-5-13 00:19

媽媽不必當超人--ALL

紐約瘋媽Jenny,一個紐約的家庭主婦,13歲時從台灣移民美國,因為懷第二胎時在家待產,親眼目睹大女兒目中無人、霸道橫行的行徑,震驚之餘,決定放棄事業,成為全職的家庭主婦,從此展個與三個孩子鬥法的一連串精采篇章,每一個故事讀來溫馨又有趣。
  
瘋媽不是教育專家,也沒有顯赫的學歷,只不過是個帶小孩帶到快瘋的家庭主婦,但每當遇到挫折、自我質疑時,她會用愛為前提來反醒一切,因為她認為,心中有愛的孩子,將來一定可以卓越穩當的成長。她更深刻體認到,孩子的童年真的很短暫,如果不好好的把握,一轉眼,便會錯失了孩子最寶貴的黃金教育時期,她期許所有父母都應該在這個有效限期內,做最好的準備。
  
《內容摘錄》
  
誰家的孩子不吵架
  
前一陣子紐約有個滿熱門的新聞。有位媽媽在開車時,因為受不了兩個女兒在後座爭吵,於是在離家約五公里,熱鬧的市中心之處停下車來,氣急敗壞的叫兩個分別是十歲跟十二歲的女兒下車,然後自己把車開走。大女兒下車後看到媽媽要離開了,急忙飛奔追上去,媽媽停下車來,讓老大上車,卻留下那個十歲小女兒獨自在街上。有個路人發現這個哭得很傷心的小女生,好心安撫她,還買了冰淇淋給她吃,並打電話報警。
  
這位媽媽到家後,可能是後悔吧,又開車出門去找小女兒。在找的時候,接到了警察局的電話,說小女兒在警察局裡。等這媽媽到了警察局,同時也被警方收押了,罪名是「危害孩童福利」(endangeringthewelfareofachild)。
  
這條新聞一出來,引起大家熱烈討論,那一陣子脫口秀節目主持人幾乎都在虧這媽媽。很多人認為媽媽怎麼可以把孩子單獨留在街上,特別是後來得知這媽媽是個律師,知法犯法,不可原諒。但同情這位媽媽的人也不少,覺得孩子在車上吵架真的會令人情緒失控。又有人罵為什麼老大可以上車,老二就被丟在路邊,太不公平了。大家各抒己見,鬧得沸沸揚揚的。
  
如果你問我,平時帶孩子最讓我抓狂的是什麼?那我會告訴你,就是孩子們在車上吵成一團的時候,而且這種事在我家經常發生。最令我生氣的是,我正在開車,根本沒辦法轉頭看後座的情形,也不能到後座把他們拉開來,只能一直忍受尖叫吵架聲,卻什麼也做不了。我講得話也沒人要理,一直到我勸解無力時,不只一次的,我把車停靠在路邊,引擎熄火,回過頭來,帶著殺氣的眼神瞪著他們,一字字從我齒縫裡狠狠的蹦出:「再-吵-的-話-全-部-都-下-車。」
  
所幸到目前為止,還沒發生過我把他們趕下車的事。可是如果有一天他們都十多歲了,還是繼續在車上吵鬧不休,也懂得把他們丟下車根本是個犯法的行為後,我又要用什麼來威脅他們呢?這就是為什麼我很同情那位媽媽的原因。不過我是不可能把孩子丟在路邊不管的,就算是他們三十歲了我也辦不到。所以到時候很可能是我下車,然後蹲在路邊哭著說:「嗚,不要再折磨媽媽了,我快瘋了,嗚……嗚……」
  
家裡有超過一個孩子的家長,應該都知道孩子的吵架聲是多麼可怕吧?!我只要一聽到他們吵架的聲音,會整個人馬上彈起來,發瘋指數立刻往上狂飆。每次脾氣失控大吼大叫的罵他們,罵完後又甩門的離開,都是在他們吵成一團的時候。甚至還有兩次,我被他們吵到哭了。三個小人看到媽媽大聲的罵一罵,突然坐在沙發上掩面崩潰大哭,全部傻眼,呆呆的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開更不是,最後是他們過來抱著我說對不起,反而我變成了被安慰的對象。
  
  
可是,因為小妮子的一席話,我的觀念全變了。

話說有一天,我家三個長的像天使,但吵起架來像是惡魔的孩子們又吵了起來。我當時人在樓下,等我跑到案發現場時,三個人已經吵到不可開交,我根本沒辦法決定是誰對誰錯。聽著他們高分貝的爭吵聲,就算是我已經出現了,也沒有要停熄戰火的意思。我大喊了一聲:「停!!」命令他們三個不准再說任何一句話,我爆青筋的瞪著他們,氣到不知道要從哪裡開始說起。
  
這時小妮子小聲的說:「媽,我可不可以說話?」
  
我:「說!不過警告妳,最好是對事情有幫助的話。」
  
小妮子:「媽,我覺得妳不必發這麼大的脾氣耶……」
  
我:「是嗎?請給我一個好理由。」
  
小妮子:「想想看,誰家的孩子不吵架啊?!兄弟姐妹吵吵鬧鬧是很正常的,妳不必氣成這樣!」
  
她講完後,我愣了好幾秒,講不出話來,腦袋裡好像有一個鐘,剛剛被人重重敲了一下。小妮子的話,正迴盪著我每一個腦細胞之間。對啊,有不吵架的兄弟姐妹嗎?有不吵架的夫妻嗎?有不吵架的家庭嗎?不吵架的,應該是不正常的吧?!吵架不也是溝通的一種嗎?
  
想想自己以前,跟堂哥吵吵鬧鬧的長大,即使後來已經十幾歲了,在奶奶面前還是繼續吵得你死我活。我不停的告堂哥的狀,等他被奶奶罵後,我還故意在奶奶背後跟他做鬼臉,這些看似幼稚又無聊的行為,其實目的就是要跟奶奶撒撒嬌。事隔多年,大家講起來時又是一陣的嬉鬧爭吵,在熟悉的吵鬧聲中,勾起了一些童年裡的回憶,也再次確定了一家人的緊密關係。
  
原來我發火的點完全錯了。與其控制他們不吵架,倒不如教他們如何在不傷害對方的情況下,把心裡的話好好說清楚。
記得有次小妮子因為氣小胖把她的東西摔壞了,對小胖吼:「我討厭你!不知道為什麼媽媽要生你!」
  
我馬上糾正她:「妳可以生氣,但請就事論事,不可以貶低弟弟。妳應該說:『我討厭你,因為你把我心愛的東西弄壞了,修不好了。』生不生他,不是妳可以拿來評論的,不管妳有多生氣。」
  
等小妮子跟小胖都心平氣和後,我跟小胖講:「想想看,如果我把你最心愛的卡車摔壞了,也修不好了,你會不會很難過?」他點點頭。
  
我再說:「那你現在知道為什麼姐姐會發這麼大的脾氣了吧?快過去跟她抱抱,道歉。」
  
小妮子心不甘情不願的被小胖抱著,小胖回頭告訴我:「媽咪,她不給我抱耶!」我說:「別管她,就大力的,緊緊的抱,把她對你的怒氣都擠出來!用力!加油!」小胖雙手用力環抱著小妮子,還發出使勁兒的聲音,才把小妮子給逗笑了。
  
講真的,要不吵架是不可能的,但吵完後,我可以從中協助他們溝通,讓他們理解為什麼對方會生氣。另外,吵完後的「和解抱抱」是一定要的。我開始轉變心態,因為光生氣是沒用的,我必須換個方式來對付他們的爭吵。停止吵架,並不是我的目標,我的目標是要他們學會溝通,這樣吵架才有意義。
  
我開始刻意在日常生活中找機會讓他們開小型會議,很多時候我把他們當成是一體,而不是三個個別的人。例如在看電視之前,我先告訴他們可以看多久,然後三個人一定要同意看哪一台。只要有任何一個人開始大聲吵鬧,我馬上把電視關掉,誰也不准看,也不用來告狀說是誰先吵鬧的。如果我宣布將要出去吃飯,大家一定要同意去哪一家餐廳,如果不遵守少數服從多數而選出來的結果,出外吃飯的計劃就此取消。
  
所以我經常建議他們在吵起來之前,好好把話講清楚,要不然就要有放棄當下的活動的心理準備。當然也有時候他們會壓不住脾氣而吵起來,那我就要說到做到,什麼都不問,也不聽任何解釋,跟他們說抱歉,活動必須要馬上停止。

  
畢竟他們還只是孩子,吵起來的機會也不少,但令我很欣慰的是,目前為止,他們從來沒動手打成一團過,當然偶爾還會用力的推、踢對方一下,或是丟東西。我覺得這是平常我沒動手打他們的關係,打,並不在他們解決問題的範圍裡。


有一天他們跟我說家裡的孩童牙膏沒了。等我們到了超市賣牙膏的地方時,三個人都想要不同的牙膏。我想牙膏是必需品,放久也不會壞,於是告訴他們:「我可以買三種牙膏,但你們不可以一次把三種都打開來用。請現在開會講清楚,決定使用這三種牙膏的先後順序。」講完後,我故意背對他們,看著我要買的東西。我聽到他們三個在我背後很認真的討論著。
  
沒多久小妮子叫我:「媽,我們討論好了。」每次他們開完會後,都是小妮子代表發言,老大就是老大,真是有趣。
我說:「好,請告訴我順序。」
  
小妮子:「先用小胖的,再用妹妹的,然後是我的。」
  
我說:「大家都同意嗎?回到家如果吵起來的話,我會把牙膏都拿回來退掉喔!」
  
他們三個都點頭說同意,然後我才把三個牙膏放進購物車中。
  
現在面對他們的爭吵,說不生氣是不可能的,我的EQ應該永遠都沒辦法到達那個境界,但心態已經完全不一樣了。吵架,其實也是童年回憶裡的一章。想想看,沒有吵架的童年,是哪門子的童年?動氣之前,把眼光放遠一點,想想二十年後的你會如何看待這爭吵,這一切的吵吵鬧鬧,不就是未來回憶的點綴嗎?當孩子再吵架時,請跟我一起,吸氣,吐氣,告訴自己,誰家的孩子不吵架?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媽媽不必當超人--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