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see 2014-1-14 00:57
網路見真情?
[b][color=navy]網路見真情[/color][/b]?
[color=navy][color=navy]據報導,一名女子透過聊天室認識網友,不料,卻陷入三個月惡夢,遭到對方以投資生意為誘餌,一步步詐騙得逞,這段期間被害人誤信這名男子是好朋友,竭盡所能給予幫助,沒有想到總共花了一百二十五萬元,才發現上當。[/color]
[color=blue][b]解說[/b]:
網路世界無遠弗屆,但是也隱藏了重重危機,案例中王小姐在上了聊天室,認識一名三十歲男子,雙方見面之後相談甚歡,對方見機不可失,吹噓可以投資一本萬利的行業,只要拿一百萬,半年可以分到紅利兩百萬元。王小姐受到高利潤的誘惑,又誤信對方是好人,長達三個月的期間,連續被對方耍得團團轉,從投資款的支付,甚至是收到追債救命簡訊,也挺力相助,總共匯了七次款項,花了一百二十五萬元,卻連投資的憑證都沒有,最後只等到對方兩個月來失聯。警方據報已經著手展開偵辦,將根據電話通聯紀錄追查,警方也同時提醒民眾,網路交友雖然是流行風潮,不過,還是要小心查證,才能避免上當。
就王小姐的案例而言,該名男子就是利用王小姐的友誼與信任,以及高報酬行業、追債救命簡訊為詐術,使得王小姐因此誤信其詐術陷於錯誤而交付金錢,應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之構成要件。筆者要提醒讀者的是,無論在現實生活中,還是透過網路方式交友,只要牽涉到金錢往來都應該特別謹慎小心,案例的被害者或許因為貪念,或是基於對方百般慇勤,而誤信對方的計謀而掉進陷阱,到最後人財兩失。因此,對於此種利用他人信任來詐騙他人金錢之行為,通常都在網路交友時,藉由網路聊天方式,來獲知被害人經濟狀況、生活模式、家庭狀況、金錢管理方式等等,確定目標後,開始想盡辦法約出見面認識,投其所好,一見如故,假以時日再以「投資高利潤行業以快速獲致高報酬」、「金錢借貸」、「被人追債」等等理由,來對被害人進行遊說、或是以十萬火急的口吻來進行詐騙,被害人通常在被騙時皆不自知。
網友們在網路交友時,假如對方不經意地問及經濟狀況、生活模式、家庭狀況、金錢管理方式等等訊息,就要特別提高警覺,避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color]
來源:聯晟法網[/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