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skop 2013-12-27 01:06
被告何種情形下才能易科罰金?
[color=navy][b]被告何種情形下才能易科罰金? [/b]
易科罰金依刑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須具備下列要件:
須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
須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須因身體、教育、職業、家庭之關係或其他正當事由,執行顯有困難者。
因不執行所宣告之刑,亦能收矯正之效或能維持法秩序者。
被告須具備前述要件,並經承審法院於判決中宣告,始得於判決執行時,向指揮執行之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通常執行檢察官大概會照准。
來源:聯晟法網 [/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