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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hue 2013-12-3 08:53

借款人未依約付款時 貸與人如何以民事訴訟主張權利?

[color=navy][b]借款人未依約付款時 貸與人如何以民事訴訟主張權利?[/b]

 按借用人於清償期屆至時,負有清償義務,如借用人逾期未償,貸與人催告無效後,可向借用人住居所之管轄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借用人返還借款。貸與人提起訴訟時,需提出借貸關係之證據(如借據)及催告證明(如存證信函),如借用人抗辯收受借款時,貸與人並需提出人證、物證證明之。而貸與人起訴時,並可聲請供擔保准予假執行,如貸與人獲勝訴判決,即可供擔保後先行執行借用人財產取償之。

來源:聯晟法網[/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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