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ny 2013-11-24 00:26
“三寸金蓮”非女子專利 明清朝男人也纏足
在中國古代,中國婦女判斷自己是否美麗,最主要的標準並不是擁有美麗的容貌、豐滿的身材,而是自己的腳小不小,“三寸金蓮”就是對當時婦女審美的一種評斷。纏足與吸食鴉片、男子留辮子齊名,曾被列為近代中國人在世界上最可恥或最野蠻的三樁醜事,男權社會崇拜小腳的畸形風尚卻在一代又一代女性的痛苦掙紮中千年不衰。但事實上“大老爺們”也有纏小腳的。
從昆明向南出發,經過玉溪市,到了通海縣的一個小村莊六一村。這裏至今仍生活著三百多位纏足的老太太,她們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
在這座鄉村城堡迷宮式的老屋和巷道裏,隨處可見纏足的老太太。這些老太太們都是在“天足運動”呼聲最高的時候,開始偷偷纏足。現年八、九十歲的老太太,也曾放過足,但終因無法復原,只得纏至如今。
從正面看,腳像火傷之後,脫去陳皮爛肉,露出變形、變顏的一個肉疙瘩。只有一個翹起的趾頭,依稀可辨上面的指甲,其他,一概呈現出可憎的模糊輪廓。從側面看,腳趾和腳跟已從中折斷,兩部分緊挨在一起,在軟肉的附和下,形成一條由兩端站立的曲線,腳跟臃腫,腳掌消失,腳背凸起。腳的全長不及自然長度的一半,整只腳像一個不規則的三角形。而腳底則是一幅完全消解了人足的原始形象的荒誕圖案。除了變形的足跟之外,已沒有一丁點平滑的腳板。四個腳趾長短不一地向外轉折,圍繞在以大腳趾為軸心的腳心下面,腳趾的正面因此變成了腳板心,完全扭曲地壓在了腳板底下。
吳楊氏老太太回憶說,為了讓她的腳形瘦削狹窄,她母親用織布機上的“射通”,橫墊在她的腳腰下,讓腳腰凸起。然後,裹紮起來,逼她走路。慢慢的,腳腰被“射通”凸斷了。雖然腳腰折斷了,但她的腳仍然臃腫難看。後來她母親在她奶奶的指導下,找來半個瓷碗,砸成碎片,放在她的腳底、腳腰、腳面上,再用纏足布包裹起來,套上小鞋,讓她下地行動。她的腳被劃破了,血跡從纏足布中滲透出來,變黑,發腥,發臭。然後她奶奶走到墻下,從老墻的縫隙裏,捉來幾十只黑色的蟲子,把它們活生生地裹纏在她血肉模糊的小腳裏。開始時,她感到小蟲子在裏邊亂鉆亂咬。後來,小蟲子全死了,發出刺鼻的惡臭。過了幾天,她母親為她解開纏足布,驚喜地說,化膿了,只是膿血不大。她奶奶說,不爛不小,越爛越好。母親又把她的腳纏裹起來。從此,她母親每天用白棉紙為她抹一次膿血。
“三寸金蓮”似乎是古時女子的“專利”,但事實上“大老爺們”也有纏小腳的,這不但在小說當中有描寫,而且在零零散散的各種史料當中也不乏記載。
清代章回小說《鏡花緣》寫男子林之洋來到女兒國,被國王看中,封為王妃,命宮女為他纏小腳。作者李汝珍把纏足過程描寫得活靈活現——先用明礬塗在腳縫,五個腳指緊靠一起,腳面用力彎成弓狀,然後用白綾纏裹,纏上兩層,用針線密縫,一面狠纏,一面密縫,纏完後,腳如炭火炙燒,疼痛難挨,隨後日子還要他人攙扶走動,以活絡筋骨,如此日復一日緊緊纏裹,並用藥水熏洗,不到半月,腳面彎曲,折作四段,十趾腐爛,鮮血淋漓。久而久之,腐爛的血肉變成膿水,流盡後只剩幾根枯骨。遭受此等大罪,“林王妃”如有先見之明的話,說死也不會來到女兒國的了。雖然《鏡花緣》的表述讓人不寒而栗,但確實是對纏腳入木三分的描寫。
小說當中是這樣,在現實生活中,也有男人纏腳。據何誌華先生介紹,在乾隆年間的《清代聲色誌》記載,乾隆末年,有個叫胡幺四的扮演女角色的演員,自小時候學藝起,就把自己的腳纏成小腳,只是為了在演戲時讓自己更像女人。
其實早在明代,就已經有了男人纏腳的記錄。明成化年間,有一個名叫桑衝的男子,為了方便自己更好地玩弄女性,他不但學習了女活兒,還把自己的腳也纏成小腳,扮成女人以教人學習手工活為名,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結果東窗事發,被送到官府淩遲處死。像這樣的記錄還有很多散在各種各樣的史料當中,有的是傳說,有的卻是確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