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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ie 2013-11-16 01:37

父母捷法

[color=navy]一.日月角為父母之正部。口角在左。月角在右。口角凸露主妨父陷痕亦主妨父。月角凸露主妨母。陷痕亦主妨母。此為父母之應該考查之一。

二.髮際為父母之正部。髮際低而三岔。主幼年刑父。五岔刑父尤早。當中尖垂兩側上削。主中年刑父。鬢髮連眉尾。主幼年刑母。鬢髮曲突主先刑母。此為父母應該考查之二。

三.兩額角為父母之連帶部位。左額角弱。或陷痕上衝者。主先刑父。右額角弱。或陷痕上衝者。主先刑母。此為父母之應該考查之三。

四.兩耳為父母之連帶部位。如左耳低弱。或左耳廓反輪飛。主先刑父宮。如右耳低弱。或右耳廓反輪飛。主先刑母宮。此為父母之應該考查之四。

五.兩眉為父母之連帶部位。左眉低而陷主先妨父宮。右眉低而陷主先妨母官。此為父母宮之應該考查之五。一為兩眉不平而高低。有不同母之骨肉也。

六.兩顴為父母宮之正部。左顴高突而上起者刑父。左顴弱小陷痕亦刑父。右顴高突上起者刑母。右顴弱小陷痕亦刑母。此為父母之應該考查之六。

七.中岳為父母之連帶部位。鼻準偏左者。先刑父。鼻準偏右者。先刑母。此為父母宮之應該考查之七。子女亦有連帶之應證也。

八.人中為父母之連帶部位。人中偏左者先刑父宮先見子星。人中偏右者。先刑母宮。先生女星。此為父母宮之應該考查之八。

九.牙齒為父母之正部。凡門牙楞生。上牙主刑父。下齒主刑母。如兩側各有尖牙一顆。上主刑父。下主刑母。此為父母宮應該考查之九。

以上九種。為父母宮應該考查之捷法。凡屬刑剋父母。不外此例。以多數為定論。如有刑父四種。刑母三種。則當然先刑父宮也。如有刑母二種。刑父一種。當然先刑母官也。否亦為重母之例。此為定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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