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1021 2013-9-23 09:10
委員會召委選舉後 紀委會組成
立法院各常設委員會今天上午選舉召委後,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也隨即組成,外界關注如何處理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案。
柯建銘18日表示,自請紀律委員會調查司法關說案;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結果,也關係到紀律委員會席次分配。
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立法院各委員會置召委2人,由各委員會委員於每會期互選產生。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紀律委員會由每會期選出的各委員會召委組織,組成16名委員,其中8人任召委,紀律委員會召委按月輪值。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吳秉叡昨天受訪表示,在召委選舉中,除財政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需抽籤拚手氣,其他6個委員會應可各拿1席召委。
至於紀律委員會如何處理柯建銘案?吳秉叡說,希望紀律委員會能給當事人足夠說明時間,並公開透明審理,讓媒體全程實況轉播;中國國民黨團書記長林德福表示,希望秉公處理,是否讓媒體全程轉播?要視紀律委員會委員決議。
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9月6日舉行記者會表示,時任法務部長的曾勇夫、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關說,指示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在柯建銘全民電通案獲判無罪後,不要上訴,讓柯建銘無罪定讞。
立委行為法規定,立委不得受託對進行中的司法案件進行遊說;違反規定者,由紀律委員會主動調查、審議,作成處分建議後,提報院會決定。紀律委員會可按情節輕重,罰立委口頭道歉、書面道歉、停止出席院會4次至8次或經出席院會委員2/3以上同意,可停權3個月到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