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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ine 2013-9-19 01:05

中國蒙元兵制

  1206年,成吉思汗統一蒙古草原各部,把衛隊擴充至萬人,編成名為「怯薛」的禁衛軍,平時輪番值宿,戰時充「大中軍」,隨大汗出征;並將各部落按千戶、百戶統編,成年男子均有出軍之義務,上馬備戰鬥,下馬屯聚牧養,實行兵牧合一的制度,使軍事組織與社會組織融為一體。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位,政治重心南移,軍事制度也深受中原前代王朝的影響,加強中央集權,組建侍衛親軍,但仍保留了蒙古部族軍隊的許多成分。
  皇帝統馭軍事大權。下設樞密院,專掌軍政,為最高統軍機構,其要職多由蒙古、色目貴族擔任,征討、戍守、簡閱、差遣、舉功等均由其秉承皇帝旨意統一管理。元初和元末征戰較多,往往分設行樞密院,就地節制軍事。行樞密院常冠以地域的名稱,多為臨時設置。中書省設兵部,管理屯田牧養等事,有時並管領驛站。各地軍政則由行省丞相負責,通常也由蒙古、色目人擔任。
  軍隊主要由四部分構成:蒙古軍,由蒙古人包括部分色目人組成的部隊;探馬赤軍,初指從蒙古諸部抽取精銳組成的前鋒、重役或遠戍部隊,後來也有色目人、漢人等加入;漢軍,即由原金朝地區的漢人和部分女真人、契丹人組成的部隊,還包括早期改編的南宋降軍;新附軍,即滅南宋前後改編的原宋軍。此外,侍衛親軍中還有不少按族屬組編的色目人部隊。軍隊按十進制編製,分為萬戶府(統兵3000~7000人)、千戶所(統兵300~700人)、百戶所、牌子(10戶)等4級,分由萬戶、千戶、百戶、牌子頭統領。非蒙古軍的萬戶府、千戶所又置「達魯花赤」,是為監軍官,專由蒙古或色目貴族擔任。萬戶府上設都萬戶府、大都督府等,侍衛親軍在千戶所上設指揮使司。
  蒙古軍(包括色目人部隊)主要是騎兵。漢軍、新附軍大多為步軍,也配有部分騎兵。水軍編有水軍萬戶府、水軍千戶所等。炮軍由炮手和制炮工匠組成,編有炮手萬戶府、炮手千戶所,設有炮手總管等。一部分侍衛親軍中,還專置弩軍千戶所,管領禁衛軍中的弓箭手。
  軍隊依承擔任務的不同,區分為宿衛和鎮戍兩大系統。宿衛又分為皇帝直轄的「怯薛」軍和由樞密院統領的侍衛親軍,平時主要護衛宮廷,守衛京畿,戰時也出京征伐;鎮戍諸軍,屯戍於全國衝要地區。北方是蒙古軍、探馬赤軍的重點戍防地區;淮河以南主要由漢軍、新附軍屯戍,並配置部分蒙古軍和探馬赤軍。邊境地區由分封或出鎮其地的蒙古宗王所部和土著部族軍配合鎮守。各級軍官一般實行世襲制,但朝廷能調動和另行任命。
  被劃為出軍當役的人戶稱軍戶,父子相繼,世代相襲,不准脫籍。蒙古軍、探馬赤軍和漢軍軍戶,占田地4頃以內的可免交地稅,一般可免除科差雜役。對上述3種軍戶,分別設立專門的管領機構,稱為「奧魯」(見圖),負責監督軍戶出丁當役,保證戰時有充足的兵源,並要向軍戶徵發其當役親屬所需的錢物。蒙古軍、探馬赤軍的家屬多隨軍遷徙,與屯駐地點相隔不遠,其「奧魯」隸屬於當役軍人所在的萬戶府、千戶所之下。漢軍出征,家在鄉里,其「奧魯」由所在州縣管民官兼領。新附軍多未設置「奧魯」,軍戶由所在地區管民官與本軍協同治理。
  元朝極其重視對馬匹的管理。中央設太僕寺專掌馬政,在水草豐盛地區設養馬千戶所監牧。民戶養馬30~100匹,須抽取1匹入官。此外還經常強徵民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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