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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1021 2013-9-11 09:29

女冤死 父慰凶嫌「出來後有困難,我幫你」

22歲無業男子黃建憲沒錢繳房租,去年5月找上落單的育達高中林姓女老師洗劫財物1800元,因女老師尖叫,勒昏女老師後把她丟進消防水池,確定死亡才離開。一審法院今年6月依強盜殺人罪判黃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林姓女老師的父親則當庭表示,並不要求是否要對黃建憲判死刑。
黃男上訴高等法院後,今天上午11點辯論終結,黃男及被害女老師的父親都到庭出席;黃主動舉手向法官表示要向林父道歉,起身掉淚向林父說:「林爸爸真的對不起,是我做錯了。」道歉後再向林父鞠躬3次。
林父起身,舉手指著黃男,哽咽說:「不知道你還會不會重出社會,如果多年後我還活著,你出來後有困難,你來找我,我來幫你。」
不要求判死刑 〝國家的事〞
林父向法官說,他認為女兒的死是她的不幸,他把這件事當作命運的安排,不要求法院判不判黃男死刑,這是國家的事,家屬沒有其它要求。
黃男告訴法官,他真的很後悔,希望法官給他改過自新的機會;黃男的辯護律師也想法官說,請法官考量他只是22歲的年輕人、思慮不周,能夠酌輕量刑。
不過公訴檢察官表示,黃男事發當天,從早上就在思考如何找落單女子搶劫,分明是蓄意犯案、殺人,要求法官維持一審原判。
法官預定下月1日開庭宣判,黃男表示不出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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