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1021 2013-9-11 09:17
日月潭含屁樓
要到馳名國際的涵碧樓,要先經過新蓋的「含屁樓」,且兩樓相隔不到五百公尺,涵碧樓受得了嗎?涵碧樓日前寄出存證信函要求「含屁樓」更改名稱,否則將提告。
位於日月潭風景區內水社遊客中心,日前委由晶喜育樂公司經營,將於二十日開幕,目前已有多家知名連鎖店業者進駐,其中成功行銷溪頭妖怪村的創意設計師曾俊琳也在該商城設置創意主題館,取名為「巫師打嗝含屁樓」,引起遊客好奇注目。
水社遊客中心位於日月潭中山路與中興路的交叉點,旅客若要前往涵碧半島中興路上的涵碧樓大飯店,都會先經過中山路的水社遊客中心,也就會看見「巫師打嗝含屁樓」,業者創意取巧,產生了喧賓奪主效應。
要求改名 否則將提民刑告訴
不過,涵碧樓大飯店認為含屁樓是涵碧樓的諧音,已影響其商譽,涉嫌違反商標法與公然侮辱等刑責,因此日前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曾俊琳將相關字眼的廣告撤除,同時撤回向智慧財產局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否則將依法提起民、刑事告訴。
曾俊琳昨接獲存證信函一臉苦笑,強調商標名稱以巫師打嗝含屁樓提出申請及做為廣告看板,完全屬於搞怪的創意,並無任何影射損害涵碧樓商譽的意圖。
設計師:搞怪創意 無影射意圖
曾俊琳也諷刺涵碧樓小題大作,但也表示很感謝他們寄出存證信函,激發更多創作創意商品的靈感,涵碧樓寄發存證信函做法,對台灣文創產業也算是一大貢獻。
溪頭妖怪村總經理林志穎指出,曾俊琳雖是妖怪村的創意設計師,但曾某在日月潭水社遊客中心商城設置的創意主題館,與妖怪村完全無關。
晶喜育樂公司低調表示,該公司引進中彰投多家文創產業進駐,期能藉此提升國際觀光知名度,對進駐業者的創意均予以尊重。
法界:名字差很多 未違商標法
法界人士認為,涵碧樓若認為「含屁樓」有諷刺、貶抑之意,刑事可告公然侮辱,民事則可請求妨害名譽之損害賠償,另依商標法第七十條規定,公司商號名稱,與其他知名廠商註冊商標很像,造成消費者混淆或減損其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視為侵害商標權。惟「巫師打嗝含屁樓」與「涵碧樓」名字差很多,只會讓人感覺KUSO,並不會有混淆感覺,應不致構成違反商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