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ao 2010-3-20 09:08
一定藥知道
藥即是毒, 藥可救命, 也可要命。正確用藥, 你我都健康。行政院衛生署將藥品分3 級,
1. 處方藥( 限制級): 需經醫師開立處方使用, 例如高血壓藥、糖尿病藥與抗生素等;
2. 指示藥( 輔導級): 醫師/ 藥師/ 藥劑生指示使用, 例如綜合感冒藥等;
3. 成藥( 普通級): 可自行購買使用, 例如綠油精、萬金油等。
購買合法藥品, 合法藥品在外盒包裝上必定刊載藥品許可證字號, 例如「衛署藥製字第×××××× 號」、「衛署藥輸字第×××××× 號」及「衛署成製字第×××××× 號」。包裝盒內說明書有藥品之成份、作用、適應症、用法、用量、副作用、禁忌、注意事項、儲
存、包裝、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
使用藥品前, 你必須告訴醫師或藥師下列事項: 是否曾對藥品、食物或其他物質過敏? 是否長期服用藥品? 是否準備懷孕或已經懷孕? 是否哺乳? 是否低鹽、低糖或特殊飲食? 是否抽煙、喝酒或運動? 是否有疾病被醫師診斷而正在服用藥品? 是否有其他疾病或曾經手術? 家人是否有其他疾病? 是否對於記事情或看藥品標示有困難?
是否同時看兩科以上不同之醫師?
領藥及使用藥品之注意事項: 領藥後, 請核對藥袋姓名、領藥號碼、藥品種類及數量, 當面點清正確後才離開。應按照醫師或藥師指示的使用方法、用量, 於適當時間使用, 除非醫師或藥師特別指示, 否則使用藥品至整個處方療程, 內服藥以白開水服用, 不可以茶、咖啡或酒精性飲料服用, 外用藥不可內服, 並保留藥袋至藥品用完。
假使你覺得所使用之藥品無效, 必須告訴醫師或藥師, 不可隨意停藥。服藥後皮膚、嘴唇或眼睛若癢、紅腫時請立即停藥請醫師診治。藥品請置於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勿讓小孩自行取用或將本人藥品轉交他人服用, 以免發生意外。注意藥品標示、注意事項、警告字句和有效期限。手術或急診以前必須告訴醫師你正在服用那些藥品。假使你認為吃藥過量或小孩誤食藥品, 必須馬上就醫。正在服用藥品時, 如果有事( 如門鈴響去開門或接聽電話), 必須隨身攜帶正在服用之藥品, 以免放著被小孩誤食。為了避免吃錯藥,永不在黑暗中吃藥,吃藥以前應仔細看其有效期限及標示。
旅行時使用藥品應注意事項: 藥品應隨身攜帶, 不要放在寄放之行李箱,因為行李箱可能會遺失或儲存之處太冷或太熱。確認旅行時藥品取得容易或攜帶足夠。隨身攜帶病歷摘要。
藥品儲存須知: 藥品應置於乾燥陰涼處,避免陽光直射、受熱、潮濕, 如發現變質, 不可再使用。因為熱或濕氣可能會使藥品變質, 所以不要將藥品放在浴室、接近廚房水槽或其他潮濕處。因為棉花可能會吸濕氣進入打開之藥瓶, 所以不要將棉花留在打開之藥瓶內。液體藥品不能冷凍, 除非有特別指示, 否則不要將藥品放在冰箱。
藥品應置於小孩拿不到之處, 以防小孩誤食。藥品應儲存於密蓋之原來藥瓶內, 不要將藥品之標籤除去。除非藥師特別將不同之藥品調劑在一起, 否則不要將不同之藥品放在同一容器內。不要將藥品放在車上太久。不要保存過期之藥品, 確保丟棄之藥品在小孩子拿不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