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hao 2010-3-15 21:57
預告工資算法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3)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動基準法第16條;且預告期間每週應享有兩天的有薪求職假,是讓你去找工作用的假,薪水是可以照領的。
*年資兩年,若2/13告知,那到月底才16天,故需發給4天預告工資
*年資滿三年,若2/13告知,那到月底才16天,故需發給14天預告工資。
#勞基法規定特別休假如因為勞動契約終止而勞工的特休假未休完,雖然雇主還是應該發給特休假工資,如係勞工個人之原因而自行未休時,則雇主可不發給未休日數之工資。
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年資滿2年有7日、年資滿3年有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