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oe 2013-8-23 21:07
違法移送 李鴻源:是必要手段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3日電)內政部擬法辦涉及破壞公物的抗議大埔案民眾,部長李鴻源今天說,如有違法,警察就要依法行政,蒐證完就會移送,那是一定要做的手段。
大埔案抗議民眾18日發起「818拆政府行動」結束後,轉往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的內政部,圍住大門靜坐,在地上噴漆,大樓牆面也貼滿抗議貼紙。
李鴻源出席行政院南部服務中心舉辦的「給台灣2030年備忘錄」演講會,他受訪時表示,人民有表達言論自由的權利,但如有違法,警察就要依法行政。
他說,警方完成蒐證就會移送,那是必要的行動;至於到地檢署,檢方如何辦是他們的權責。
李鴻源說,政府要運作、人民的言論自由也要被尊重,這中間的一條線要明確地表達讓未來要參與集會遊行的民眾知道。
他表示,民主國家重要的精神是法治,他要讓第一線的員警知道,也要讓表達意見的民眾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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