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bai 2013-8-18 01:22
丙—出殯時應辦之事。
一、陣頭不要用多最好只用一陣西樂(五子哭墓、鑼鼓陣、牽亡陣一律禁用)。(最好不用陣頭及遊行)。
二、花環、花籃要盡量制止、不用太多。
三、切勿用生靈祭棺及做拜拜的禮物(以免加添亡者的冤魂),應該一律改用鮮花、水果、臘燭、素菜(也不用多)、上等好香、檀香。
四、孝眷切勿只顧孝眷面子,而舖張浪費。其實,是只有幾點鐘則消逝。故應該要節省費用移做救濟及放生等事業,這才是真的為亡者做功德。生者自獲福蔭,得到大福利。同時家眷也免勞民傷財。
五、若亡者有遺留的衫褲,最好送給貧窮的人穿用,較有意義的功德。切勿拿去化火,妄謂燒化給亡者,其實亡者實得不到的。
六、勿用燒化冥錢紙帛、往生錢、(靈厝、錢櫃、請考慮之)。也勿用燒衫或用紙衫等,這均是無意義的浪費。
七、家眷應有自作主張進行處理事項,同時盼望幫葬者,應該遵法協辦。
八、告別式場要隆重莊嚴,最好請會葬者,同念幾句「南無阿彌陀佛」為送往生西方之行。(會葬者在式場解散為最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