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st 2013-8-12 21:56
7成支持18歲投票權 台少盟:政府落伍
今天是8月12日,為聯合國所訂定之「國際青年節」,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於今早在立法院群賢樓門口公布2013「青少年議題」公投結果,其中高達7成以上民衆認為18歲就應擁有公民投票權。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指出,如果日本通過「國民投票法」的修正,全世界將只剩下台灣仍堅守20歲投票權,已遠落後世界民主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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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議題」公投調查結果顯示,高達88%的民衆同意高中以下應嚴禁借課以保障學生多元發展與受教權益;71%的民衆認為18歲就應擁有公民投票、選舉權等權益;75%的民衆同意18歲就能夠擔任發起人,組織人民權體並發起集會遊行等公民權利;最後,高達95%的民衆贊同政府應依照國際趨勢,制訂8月12日為台灣青年節。
與會的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教育已經被升學主義綁架多年,標準答案更是扼殺學生獨立思考的能力;仁愛國中學生王雋硯表示,如果是平時借課的情況還好,但是一旦接近段考時,不只連藝術課、體育課等課會被借走,甚至連早自習也會消失,雖然有關於借課的申訴管道,但大部分學生都不知道,且大部分學生對於借課問題早已無感。
此外,即將成為公民實習教師的陳觀佑說,如果只能從教科書中才能學到公民投票權,不如讓青少年可以從實際中學到,思考他們擁有什麼權力。葉大華指出,目前全世界的民主國家,只剩下台灣和日本還在堅守20歲投票權,但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預計將「國民投票法」中20歲以上的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以上,只剩下台灣仍堅守20歲投票權,已遠遠落後世界民主發展趨勢。
台少盟提出,包括:教育部及教育局應落實「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的課程規劃及實施正常化、教學活動正常化,嚴格禁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有被借課或改做其他用途之影響學生受教權益之事宜;行政院應籌組「下修投票年齡研議推動小組」落實公政公約第25條排除投票障礙之積極措施。
他們更進一步提出,政府與立法單位應研議修正「公民投票法」、「人民團體法」及「集會遊行法」中對於發起人年齡的限制,下修至18歲,以保障青少年集會結社之權益;政府應盡速研議將8月12日設立為台灣青年節,對青少年族群有明確支持、重視措施和大型慶祝活動。
台少盟也提出借課投訴專區,希望同學發生借課情形時,能至此投訴。
借課投訴專區:[url]http://www.taipeiyouth.org.tw/link5-1.asp[/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