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layer 2010-3-6 08:12
貓天使們的真正心願
對於引起全台貓友義憤填膺的虐貓事件,我的想法非常地單純!我並不想在我的專欄上寫出所謂「平衡報導」的文字。因為我發現台灣貓友們似乎正面臨打著「見仁見智」旗號之鄉愿者的抹黑攻擊,對於此事,我心有戚戚焉。
2004年9月,當時台灣正在流行一種以凌虐小兔子為樂的夾兔子機,所以我特別寫了一篇專欄文章:「兔子不會叫」來表達我對於這股歪風的不以為然。不過當文章出刊之後,喝采聲不多、但是幹譙聲倒是不少!
為何閻驊寫了一篇呼籲大家要愛護小動物的文章,反而會招致如此多人的幹譙呢?我想您大概也會跟我一樣感到困惑吧?
當時幹譙閻驊為何不在文章裡頭「順便」倡導吃素的讀者朋友大約佔了40%。剩下的60%則認為一個不吃素的「殺生」作家根本沒資格對「愛護小動物」之類的「護生」議題來高談闊論。
對於那佔了40%的前者,我真的不以為然。因為我始終認為過於「順便」就是一種「隨便」!打個比方,如果我在我的文章裡倡導「追求卓越」的觀念,那是不是代表我也應該要「順便」提倡「追求卓越=追求第一」的觀念呢?還是我還必須「順便」補充一句:「沒拿到第一,就形同失敗!」的偏執狂話語呢?
對於那佔了60%的後者,我更是不以為然。我覺得這些人根本就是中了所謂「最高道德標準」的毒!如果這種偏執想法為真,那麼我想只有聖賢才能勸人為善、也只有首富才可以提倡理財的重要性了!所以「不吃素的人沒資格愛護小動物」之類的說法基本上是一個荒唐的大謬論。
我們再回到這起虐貓事件上,或許鄉愿的人會認為「就不過搞死了一隻小貓!有何好大驚小怪的呢?」,鄉愿、但又具備法律常識的人也可能會說:「你指控方尚文搞死了一隻貓?證據呢?貓屍在那裡?」鄉愿係數更高者也許還會補充一句:「請問是一隻小貓的死活重要?還是一個年輕人的大好前程重要呢?」
關於以上的「鄉愿三部曲」,其實我認為都沒啥道理!要知道!虐貓只是方尚文的第二大罪行,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廣大貓友的行為才是方尚文最最可惡之處!
有人說60名「貓咪救生隊」網友(正確的數字應該是近千名網友!)尋找方尚文住處的過程跟電視影集CSI(犯罪現場)一般地精彩!但是我覺得方尚文在網路上的挑釁行為、囂張程度以及故弄玄虛的狡詐心機(註:方尚文一開始是以簡體字來發文挑釁,而且還自稱「本姑娘」、擺明想用男扮女裝的方式來混淆視聽!),才與電影「綁票追緝令」沒啥兩樣!
貓友們當然有資格對於方尚文的惡行表達高度的憤怒!我想人們也犯不著祭出什麼「最高道德標準(例如:吃素)」來質疑這些貓友的立場、更不用以「人是萬物的尺度,故貓不如人」為理由把貓友抹黑成暴民。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方尚文只不過虐待了一隻小貓,何苦要逼著他賠上日後的前程呢?」。我覺得這種說法也不太對!因為方尚文不止凌虐了一隻小貓,他也凌虐了成千上萬愛貓者的心靈!
要知道!整個大中華地區有多少貓友因為看到方尚文沾沾自喜的虐貓相片而悽然落淚,有多少貓友被方尚文狡詐無比的行徑搞得手足無措,有多少貓友被方尚文一再挑釁的言語而氣得茶飯不思!請問這些貓友的精神損失,這位始終自稱被抹黑、被陷害的方尚文能夠賠償得起嗎?
當然~我也知道根據現行的法律,方尚文最多只需支付新台幣二十五萬元的罰金,他的其餘惡行皆是無「法」可辦!但是我依舊不贊成貓友們用任何「私刑」的方式來制裁方尚文,我建議貓友們把方尚文當成是一個屁、一個曾經困擾著千萬貓友、但又奇臭無比的大屁。
「倫敦保育團體人士因為過於衝動、槍殺了一名穿著貂皮大衣的貴婦人、而造成英國保育運動一大挫敗!」是我最常掛在嘴上的陳年老故事,也希望各位憤怒的貓友們也能體會這則故事。
儘管我們都知道方尚文是個不折不扣的大混蛋,但是貓友們堵他、扁他、或是「‧‧‧‧(註一)」他,其實都是無濟於事的多餘行為!因為這類型激進行為的下場也許就跟星爺的電影「功夫」某段台詞一樣:「就算『‧‧‧‧』了一個方尚文,還有千千萬萬個方尚文!」。
一個方尚文就已經讓上千上萬的貓友們氣到失眠,那千千萬萬的方尚文,貓友們又豈能抵擋得住呢?所以我還是要苦口婆心地重申那句老話:「且把方尚文當屁!」,因為方尚文已經不再是重點了!貓友們根本無須再管他是「方」的還是圓的?要「尚」(上)還是要下?要玩「文」的?還是玩武的?反正他已經是一個屁!一個已經被眾人唾棄的屁!
被方尚文凌虐的N隻貓,牠們都沒有名字,而且應該也已經上了天堂。所以我們且把這些可憐的小貓咪稱為「貓天使」。我想貓天使們應該非常希望此類憾事以後不要再發生!非常盼望人世間再也不要出現這種凌虐小動物之後,還沾沾自喜地到處挑釁的爛人!
我想貓天使們最渴望的是:所有愛貓、愛狗、愛護小動物的朋友們可以趁著這次民氣可用、怨氣可用、鳥氣可用的大好時機、齊心合力地來推動「動物保護法」的修法。
您不覺得這才是貓天使們的真正心願嗎?
註一:「‧‧‧‧」是方尚文最習慣使用的挑釁字眼,即死亡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