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tave 2013-8-7 00:04
宜蘭買兇殺夫案 二審仍判無期
宜蘭婦人黃郁玲,為了取得丈夫的千萬房產,竟然唆使小他11歲,當時還是義務役士兵的乾弟弟,在七夕情人節謀殺親夫。台灣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合議庭還是認定黃女犯下家暴殺人罪,處無期徒刑; 到庭聆判的黃女聽到無期徒刑判決後大哭,除了否認自己教唆殺人外,還要自己的妹妹,一定要救她出獄。
這起駭人聽聞的買兇殺夫案件,發生在2年前,當時30歲的宜蘭縣婦人黃郁玲,在當地開設早餐店,並與經常來吃早餐的黃姓現役軍人發生婚外情,而黃女為了覬覦丈夫千萬元的房產,因此在前年七夕情人節,以80萬元的代價,唆使黃姓軍人夥同另一名男子,殺害丈夫。
案發後,警方逮捕黃姓軍人以及同夥,最後查出是黃婦狠心買兇殺夫的真相。黃姓軍人事後被依軍法判處無期徒刑確定,至於黃女一審時也被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還是維持無期徒刑的判決。
黃女上午被提押到庭耹判,當她聽到無期徒刑判決,當庭放聲大哭,黃郁玲除了否認教唆殺人以外,還要妹妹一定要救她出獄,合議庭宣示判決後將她諭令還押,黃女面對記者的詢問,只是拖著沉重的腳鐐,一句也不願回答; 死者李建穎的家屬,上午也到庭聆聽宣判,家屬不滿表示,黃女自始都否認犯案,應該判處死刑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