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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n2213 2013-8-3 14:29

防串證 只是理由之一 供詞反覆須清查 軍檢提抗告

北部地方軍事院檢經9小時羈押庭攻防,北軍院及軍高院1日先後將在押被告中士陳毅勳、上士范佐憲、連長徐信正及副旅長何江忠裁定交保。軍檢署認為4人有串供之虞外,對具體事證陳述部分多次反覆,認定有羈押必要,2日上午近11時向軍高院及最高軍院提抗告狀。

軍高院經漫長羈押事實訊問,認為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3人雖有串證、串供之虞,但所犯非重罪,加上羈押後,軍檢已採取綿密偵查作為,多次且重覆傳喚證人具結在案,庭後裁定分別以30萬、25萬、20萬交保,請回軍方監管。中士陳毅勳因無串證之虞,裁定15萬交保。

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史勝德表示,軍檢認為4人有串證、串供之虞,同時基於被告在具體事證供詞反覆,認為有需要進一步清查,才會提出抗告,已於昨上午10時50分提抗告狀。

最高軍檢檢察長曹金生對被告交保則認為,法官有法官的裁量,但軍檢不見得會贊成法官的意見。因此法官駁回羈押理由,如被告所犯非重罪、軍檢已採取綿密偵查作為等,也將一併列為抗告的理由之一。

由於范佐憲列羈押庭被告席時,軍檢就以「被告與共犯徐信正、陳以人通聯較案發前多出數倍」、「比對士評會委員證詞,供詞變異反覆」為由建請羈押。

對何江忠更列出「恐以軍職身分力量恐嚇證人」、「在洪案簽呈絕對有故意」、「與多位被告於辦公室用餐,交情匪淺」、「多將程序推卸於單位及徐信正,藉此勾串其他證人動機」等4項聲請羈押。軍檢提羈押抗告原因,絕非僅有串供之虞如此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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