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nei 2013-7-6 21:57
98%司法官被評良好 試委批
銓敘部發現,法官、檢察官民國101年首次辦理職務評定,高達98%被評定「良好」,多位考試委員質疑與社會觀感落差很大。
法官檢察官過去是依照考績法打甲乙丙等,法官法在民國101年7月6日施行,法官檢察官101年首次辦理「職務評定」,取代以往的考績。
銓敘部日前向考試院會報告,司法院所屬各法院法官,評定結果「良好」1833人,「未達良好」40人,評定良好比例為97.86%。法務部所屬各檢察署檢察官,評定結果良好1276人,未達良好者19人,評定良好比例為98.53%。
銓敘部說,法官檢察官101年度,總計辦理3168人職務評定,評定結果良好者3109人,未達良好59人,評定良好比例98.14%。
銓敘部官員,評定「良好」,可以晉一級給1個月的考績獎金,相近於公務人員考績甲等;評定「未達良好」不晉級也不給獎金,相近於公務人員的丙等。
銓敘部說,法官法施行前,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兩位首長聯名箋函指,法官檢察官考列甲等人數,以不超過90%為原則,101年職務評定結果顯然比這個原則高出許多。
考試委員高明見說,法官檢察官只以「良好」與「未達良好」二分法區別,「一刀切二分」的評鑑方式,易生弊端。
考試委員何寄澎認為,司法官評定良好比例高達98%以上,「這與社會整體觀感、評價的落差,絕對存在」。
銓敘部說,101年是首次辦理職務評定,之後會密切注意實務運作情形,審慎考量與一般公務人員的衡平性,如果有採取一定比例限制的必要,將再適時建議司法院及法務部明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