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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smart 2013-7-4 22:24

情侶縱火男求最嚴刑 移審法院

黃姓少女與呂姓男友放火燒家人案,新北地檢署起訴呂男,並向法院求處最嚴厲之刑。被告今天移審法院,閱卷後將開羈押庭。

小情侶縱火案呂男今天上午移審法院,並由新北地院分案,法官閱卷後,傍晚開移審羈押庭。

家住新北市中和的黃姓少女因不滿父親管教太嚴,今年6月9日與已成年的呂姓男子,在黃女住處潑汽油縱火,少女父親以為女兒在火場,衝入火場救人嗆傷住院;小情侶南下躲藏2天後投案,少女已被收容。

檢方2日偵結起訴,檢方表示,出自單親家庭的黃女,從小未曾與母親謀面,由父親身兼母職,但黃父傳統教養方式,導致父女間溝通不良,引起女兒不滿。

呂男在檢方應訊時,對犯下縱火案感到後悔,並說黃父對他很好,因為深愛女友,想討她歡心,才會與女友共謀犯案。

但檢方認為,雖然呂男坦承犯行,卻僅因細故與黃女合謀殺害黃父,嚴重違背道德人倫,建請法院判處最嚴厲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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