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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300 2009-12-30 15:14

同與不同

旅館裡借給旅客使用的浴袍總是失竊。
      
客房部主任氣憤地寫了一張公告,打算發到各房間:

「偷竊本旅館浴袍者,將被送警究辦。」

隔一天,他把內容改了:「請勿將本旅館的浴袍攜走,以免觸法。」
      
隔一天,他又把內容改了:「如果您對浴袍感興趣,請洽客房部,我們有全新的,可以賣給您。免得您拿走用過的浴袍,卻被扣了新浴袍的錢。」
      
三個公告的用意雖然相同,但讓旅客讀起來心情卻大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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