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ts 2013-6-3 22:42
法務部:扁入獄因貪汙罪 無關機要費
法務部今天(3日)晚間表示,前總統陳水扁是因為定讞的龍潭購地收受賄賂等4案才入獄服刑,陳水扁另外涉犯的國務機要費案還在法院審理階段,因此違法使用國務機要費是否除罪,無關目前陳水扁的徒刑執行。
立法院日前通過「會計法」修正案,特別費除罪範圍包括民意代表特別費與教授研究費在內。陳水扁傳出因不滿「喝花酒的可以除罪,但使用國務機要費拼外交卻不能除罪」,在獄中意圖自殺。
法務部表示,陳水扁被定讞執行的案件包括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收受賄賂案、龍潭購地洗錢案及二次金改案(元大併復華案)等4件,國務機要費案仍在法院審理中;也就是說,違法使用國務機要費是否除罪的問題,與陳水扁之所以入獄沒有關連。
此外,法務部指出,陳水扁在舍房浴室疑似自殺一事,經台中榮總醫師、培德醫院醫師等人做初步檢查後,身體並無大礙;目前他用餐情形正常,也會見親友家屬,並在專區內從事菜園澆水等活動,生活及情緒已趨於穩定。法務部矯正署及台中監獄將會持續照護陳水扁的醫療人權及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