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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ta 2013-5-19 12:22

禁止宰殺活禽上路 12件違法遭開罰

自17日起禁止活禽違法宰殺、陳列/展示/販售政策上路,17日各地方政府共稽查336攤商,其中12件違法,包括臺北市1件、新北市8件、台中市1件、嘉義縣1件、高雄市1件。指揮中心肯定及感謝攤商配合與民眾共同支持該政策,這項工作的落實將有助於改善傳統巿場的環境衛生、大輻降低攤商及消費者的公共衛生風險;指揮中心也特別肯定各地方政府對攤商業者的輔導、協調與溝通,及對違法行為取締的努力。

至於非法屠宰的問題,指揮中心再次說明,私自屠宰具高度公共衛生風險,過去違法、現在也是違法,中央與地方政府將持續努力,透過聯合查核小組,及檢舉專線,歡迎民眾檢舉等方式,取締這種違法行為,以維護大眾健康。對於違法屠宰活禽者,將依畜牧法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緩,累犯將移送法辦;而對於違法陳列/展示/販售活禽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緩,如有汙染環境之行為時,依廢棄物清理法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並可連續罰。

指揮中心呼籲:國人前往中國大陸H7N9流感疫情流行地區,應保持勤洗手、戴口罩的衛生習慣,勿任意碰觸與餵食鳥禽,勿前往有活禽交易之傳統市場及環境,食用禽肉及蛋類務必煮熟;返國後,如出現發燒、咳嗽等症狀,請立即戴口罩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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