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onman 2013-4-21 23:42
勞動節依法放假一天 出勤應工資加倍發給
再過幾天就是五一勞動節,新北市勞工局最近接獲許多勞工詢問,勞工在五一勞動節當天的放假問題,新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勞動節屬於「勞動基準法」應放假休假日,應該依法給予勞工放假,如果
要求勞工當天出勤工作,除了應該經由勞工同意,工資也應該加倍發給、或擇日補休一天。不過如果事業單位,已經採週休二日、雙週工時八十小時者,今年行事曆比照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施行,因為已經將勞動節,調移到其他工作日,所以沒有休假問題;至於採排休制的勞工,應該經由勞資雙方協商,與其他工作日對調,也應該事先公布調整後的休假日,以免勞工誤解。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事業單位如果沒有依照勞基法相關規定,最高可遭裁罰三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