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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ny 2009-11-15 11:21

法國的貴族制度

17-18世紀以後,法國貴族的組成包括了王室成員、傳統的武士/騎士家族、因功受爵的大臣之後、因官位而取得爵位者(部分行政、司法官員可因其官,而直接任命為貴族)、花錢買爵者。在法國,出身自古老的騎士家族者,通常被稱為「帶劍貴族(noblesse d'épee)」,而後進者(因官受爵者或買爵者)則被稱為「穿袍貴族(noblesse de nobe)」,兩者其實並無差異,唯一的不同是,帶劍貴族擁有值得誇耀的血統,而穿袍貴族則無。

法國的貴族制度全是世襲的,與不列顛(英國)有分世襲貴族與及身貴族(僅受爵者為貴族,其後代不為貴族)不同。同時,法國的貴族世襲與不列顛還有一點不同,就是法國的貴族子弟均可繼承貴族稱號,而不列顛的貴族僅有長子擁有貴族頭銜的繼承權(但王族不在此限)。法國的貴族大抵有: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爵士(騎士)這幾個階級,公爵一般只授予王族(包括了王族的支系)或有大功於國家者。因功授爵者,可以透過獲得聖路易騎士勳位或其他騎士勳位(世界上現行的勳章制度,均源自歐洲的王室騎士團制度),而晉升為貴族。而且,由於法國貴族人數的龐大,他們之中也有十分明顯的貧富落差,在中央政府任職的宮廷貴族往往可以過得比較豪奢的生活,但是一般地方的小貴族卻必須自己親自務農以維持生計。

雖然他們擁有如此的財富與地位上的差異,但是他們還是擁有許多的特權,如司法審判上的優待、免除部分稅捐(人頭稅之類的)...等。在第一帝國與第二帝國時期,大量的平民因軍功或事功上升為貴族,但這大多已成為一種榮譽,本質上與平民的差異並不多,但仍擁有部分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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