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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54978 2013-4-20 09:43

鈔票做記號 女店長「釣」魚擒內賊

台中市某知名百貨公司櫃姐,多次發現放在休息室裡的皮包現金短少,李姓女店長懷疑曾姓男員工涉案,靈機一動,趁只有她與曾某上班時,在3張百元鈔右下方做了藍點記號,並抄下鈔票流水編號後放進皮包內,以「釣魚」方式抓賊,曾某果然上鉤偷走該3張百元鈔,被李女報警逮捕。

還抄鈔票流水編號

記者昨前往該百貨公司欲訪問李姓女店長,惟女店長昨休假,邱姓女店員表示不便對外發言,無法得知回應。

警方調查,24歲曾男一個月前到該百貨公司服飾精品專櫃擔任銷售人員,涉嫌從4月初開始,見女同事都將皮包放在員工休息室有機可乘,先後5次趁休息室無他人之際,偷竊李姓女店長及邱姓、林姓兩位女同事放在皮包內1000元至6000元不等現金,總計偷了3名女同事1萬4000元。

鎖定對象 鈔票當餌

由於休息室平時上鎖,只有員工得以進出,李姓女店長等人一開始還以為自己搞錯皮包內現金,甚至彼此猜忌是誰偷走的。但由於除了曾某外,其他兩名女同事皮包內現金也曾被偷;加上李姓女店長有一次發現皮包內1500元不見,告知所有同仁此事後,當天曾某即向李女表示在休息室撿到1500元,並將錢歸還,讓李女懷疑內賊就是曾某,卻苦無證據。

李女最後心生一計,前晚趁著只有她與曾某上班時,在3張百元鈔右下方做記號,並抄下鈔票流水編號後放進皮包內,以「釣魚」方式抓賊。

曾男上鉤 鐵證如山

曾某果然上鉤,趁機潛入休息室偷走該3張百元鈔,李女遂報警處理;曾某因聽到李女報警,還趕緊將鈔票藏在櫃檯筆筒內。

警方到場後,曾某一開始否認犯行,但警方告訴曾某失竊的鈔票上有做記號,且各項跡證顯示他涉嫌偷竊,曾某見無法狡賴,才坦承因缺錢花用而偷竊同事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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