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ina 2013-4-4 15:35
中國民間對血液、精液及汗液的禁忌
中國民間俗以為唾液是含有魔力的。如果哪里的皮膚被蚊蠅叮咬或者無名疼痛起來,就往哪里塗些唾液,疼痛的感覺立即會削弱、減輕。勞動累了的時候,手上沒有勁了,只要吐兩口唾液在上邊,就立即感到消除了疲勞,力量陡增起來。據信,唾液中含有元神,也就是人的元氣、精神。因此,一個人如果得了病,一直吐痰,就會大傷元氣,損耗精神。俗語說:“白痰輕,綠痰重,吐了黃痰要了命。”所以老是吐唾液、吐痰不止就是凶兆,是要犯忌諱的。又因為唾液中含有元神,所以遇到一般的鬼祟,遇到一些小麻煩,或者偶爾違犯了禁忌,民間也便常常用吐唾沫的辦法來破解,以自己的元神精氣去彈壓小鬼小祟,有時,或許還真能抵擋一陣子呢。遇到不順心的事或者不順心的人也常常連“呸”三聲,連吐三口唾沫,以示輕蔑、鄙棄。然而,這種不尊重人的行為是要遭別人忌恨的。一般人也最忌諱別人向自己吐唾沫。來而不往非禮也,你吐我,我也吐你,於是唾沫大戰也就成了人性——人性中的神性的交鋒了。
【血液禁忌】
血液禁忌的形成,應當是很原始的。在遠古時期,人們就自然地接觸到血與傷亡的關係問題,與猛獸搏鬥和奔跑在山石林間都會造成流血。血的流出必然伴隨著痛苦,或者還有嘶喊,接下來便是傷亡。所以,血,很容易形成令人驚恐的條件反射。於是,血液便成為一項驚悸。對於這種觸目驚心的紅色液體溢出體外的後果,經過反復觀察和體驗,人們會確認它是人或者動物所必不可少的東西。至於為什麼它流出來之後,人或者動物會傷亡,在原始時期是很難給予科學的解釋的,人們只能滿足於原始思維的簡單說明,即那裏邊含有一個生命的靈魂,或者含有某種可以使之生又可以使之死的特殊的“魔術元素”。這種觀念一直延續到後世,發展成為可以稱作“血氣”的生命觀念。《關尹子。四符篇》云:“一為父,故受氣于父,氣為水;二為母,故受血於母,血為火。”所以血氣乃是受之于父母以成己身的基本元素。故《禮記。中庸》又有“凡有血氣者,莫不尊親”的說法。俗信還以為,同血統的人血液相交合,異血統的人血液相離異。傳統戲曲《三滴血》中的縣官便是以此為據來斷案的,他讓當事人刺破手指,把血滴進水盆中,血合則是親生,血離別不是親生。當然,弄出了笑話。這種做法受到了譏諷和批判。但是民間這類信仰確實存在著也是事實。中國人還習稱精力旺盛、性情剛烈的人為“血氣方剛”;指憑一時感情衝動而產生的勇氣為“血氣之勇”,所以血氣是與一個人的精靈魂魄有密切聯繫的。因此,“惜血”便成為人之常情,而“失血”亦成為一種禁忌了。如果某個人面色蒼白,便說此人是“失了血”、“血氣不好”,是不吉祥的兆頭,需要趕歸想辦法調治,否則人們便不敢過於接近他,本人也會因此而煩躁不安的。如果真的受傷失血了,就更是要加緊補養了,最好是殺只雞,一方面補身子,一方面還可討個“吉(雞)利”。在這種信仰觀念的影響下,中國人對於“獻血”、“抽血”是頗有顧慮的,如果沒有道義上的考慮,那是絕不會去做這種事的。
從禁忌包含“神聖的”與“不潔的”兩個方面的意義來看,血液禁忌是最完整的禁忌含義了。因為中國人對血液的看法正好兩個方面都有。祭祀或者設壇時,薦獻的牲血,以及交拜、起誓時刺破胳膊所滴下的血,都是神聖的、有禁約力量的;婦女的經血、分娩時流下的血水便視為不潔的,是危險而必須避忌的。
由於血液是紅色的,所以紅色也可以使人聯想起血液。有人說紅色禁忌亦是變形的血液禁忌。種了牛痘的胳膊上要綴一小塊紅布,標明這是禁區;交通崗上的紅燈,是禁止通行的信號;用紅色墨水寫信也是禁忌,表明的意義是要與人絕交;還有新娘子頭上的紅蓋頭,也不准亂動的。又因為血氣是青春活力的象徵,所以紅色衣料也成了少女的專利品。在中國,青年女子穿紅色是很美麗的,年齡大的人再穿紅衣服就有失體統了。老年人則更是忌諱穿紅衣了。這些恐怕都是血液禁忌的折射反映。另外,“紅色”可以避邪,也是血液禁忌的一種應用。是把“視血為忌,見血而避”的思想強加到了鬼神精靈的頭上,用這種法術的方法來達到人們心理的平衡。
【汗液禁忌】
人體在劇烈運動之後,或者由於天熱、勞累,皮膚上會流出汗液來。中國民間俗信以為,汗液和血液是類似的東西,都生於心。李時珍在《本草綱目》中說:“汗出於心,在內為血,在外為汗。”既然汗和血是同類的東西,那麼汗液也和血液一樣,是應當有所禁忌的。汗液中也包含著人的精神、元氣,因而應當珍惜。辛苦謂之“血汗”。汗流得過多會使人體受虧,喪失元氣。如果有病,夜間“盜汗”,必然驚覺,或以為是凶兆。如果天熱、勞累而無汗,也不好,是血氣不順暢的表現。出汗多時,禁忌洗冷水浴,不能喝井裏的涼水,不能馬上脫掉衣服,不能站在風口等。那樣會使汗出不來,要憋出毛病來的。傷風感冒以後,民間常熬薑湯趁熱喝下,蓋上被子,捂得一點不透風,把憋在內裏的汗逼出來。這些大都是勞動者在生活中的經驗體會。舊時靠迷信活動騙錢的人也常常附會一些鬼怪魂靈的事在上邊,大都是臨時胡編的詞句,談不上民間通俗的信仰。
【精液禁忌】
精者,靈也,真氣也。《周易。系辭》云:“精氣為物,遊魂為變。(孔穎達)〔疏〕精氣為物者,謂陰陽精靈之氣氤氳積聚而為萬物也。遊魂為變者,物既積聚,極則分散,將散之時,浮游精魂,去離物形而為改變。則生變為死,成變為敗,或未死之間,變為異類也。”所以精在於人,是為人的精靈魂魄生命也。人稟承精氣而為人,精氣當常聚而不可多分。
在人們逐漸有了一定的性知識之後,知道精液與人形的孕育有關,於是,對精液的珍貴也就更加自覺了。民間有“十滴汗一滴血,十滴血一滴精”的俗話,就是這種“惜精更甚於惜血汗”的觀念的典型表述。民間以為淫欲過度會使人喪失生命。所以男好色縱欲是一大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