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eow 2013-3-31 21:35
網罵不雅字7次 公然污辱判拘役100天
網路發言請小心用詞,以免被告,基隆一名男子在遊戲論壇上,連續7次以「腦殘」及「衣冠禽獸」等字眼,po文罵網友挨告,法院認為,這個遊戲網站等於是公共場所,所以以罵一次判20天,判男子拘役合併執行100天,得易科罰金,後來雙方達成和解,二審才宣告緩刑兩年。
手殘、腦殘、殘殘殘,遊戲網頁的論壇裡怎麼出現謾罵字眼,原來前年8月一名邱姓男子因為不認同網友看法,連續七次以貼文罵對方,衣冠禽獸和腦殘等,所以被提告,法院認為,這個遊戲網站不需要加入會員就可以瀏覽,討論區等於是公共場所,所以以一次辱罵判20天,一審判邱姓男子拘役合併執行100天,得易科罰金,還好後來雙方和解,二審才改判緩刑兩年。
其實去年台南一所大學的翁姓學生也在臉書上批評,社團教武術的畢業學長,猴子武藝再怎麼精湛終究還是衣冠禽獸等等,被提告,最後被判刑還要賠學長錢;另外在2010年時,一名呂姓男子跑到袁姓男子留言板上開罵,寫下粗俗文字,還嗆不爽可以告啊,雖然事後在討論區道歉,還是被提告。
隨著網路世界越來越發達,在網路上發言真的要注意言詞,別以為躲在電腦後罵人就沒事,被判刑血淋淋例子越來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