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inai 2013-3-28 21:34
自經區引資 五大租稅減免
為吸引跨國企業來台投資,自由經濟示範區祭出五大租稅大方送!五大優惠包括一、台商所得匯回示範區實質投資免稅,並給予跨國企業來台設營運總部;二、3年內海外投資收益匯入台灣投資,享營所稅10%優惠稅率。
三、外籍及陸籍專業人士免申報海外來源所得,而外(陸)籍專業人士工作(商務居留)前3年薪資所得,半數可免計入綜合所得課稅。
四、外商提供示範區內事業,迫切需要的專利及技術授權(或讓與)所得免稅。
五、為鼓勵企業研發,也同意示範區內事業研發支出金額15%限度內,若當年度抵稅無法抵完,可從支出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營所稅額,但不超過各該年度應納營所稅額30%。
財長張盛和舉例解釋,白領人才薪資所得前3年減半報稅,例如年薪新台幣一千萬元,前三年所得稅申報額為500萬元,稅率40%。經建會主委管中閔說,韓、星、泰、港等國都有類似做法。
打造友善租稅環境可說自經區推動策略最大亮點之一,管中閔特別強調,這項租稅優惠只是初期吸引新企業來台投資的誘因,希望把餅做大,引進投資創造經濟,創造新稅源,並非對舊有產業減稅,依特別條例所提供的租稅優惠,將在實施10年後落日。
自經區計推出五大租稅優惠,包括吸引台商及外商加強投資,協助企業取得專利及技術,鼓勵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鼓勵企業投入研發、鼓勵跨國企業來台設區域營運總部。
另為吸引新增投資,台商匯回股利及盈餘所得在示範區內實質投資,個人部分可免除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法人則免併入營所稅課稅;而區內事業若有海外盈餘匯入示範區實質投資也免稅。
這次也同意具相當規模的跨國企業來台設立區域營運總部,新增投資或創造就業達一定標準者,總部設立3年內,匯入台灣實質投資之營所稅僅10%。
張盛和強調,所謂「實質投資」免稅,是指,是要設廠、增僱一定員工,不能把資金拿來買土地、炒作土地或買股票,相關標準將來會在特別條例訂定,給予一次性免稅。
張盛和說,自經區的租稅優惠,有些一次性的、有些是有3年期限,且是對新企業,不是對既有產業租稅優惠,要吸引外國實質投資,這是把餅做大的概念,會增加稅收,不至有稅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