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nne 2013-3-21 00:25
外遇被逮 結紮換取髮妻原諒
[color=navy][b]外遇被逮 結紮換取髮妻原諒[/b]
台南徐姓健身教練外遇鄭姓已婚婦人,被太太發現後以結紮換取原諒,徐妻日前發現兩人在台北暗築愛巢,提告向鄭婦索賠。鄭婦雖稱「結紮是雙方繼續交往的條件」,但法官認為結紮和婚外情無關,判她賠徐妻四十萬元。
據了解,兩人北上同居後,被鄭婦的丈夫抓姦,徐賠了一百萬元和解;鄭婦認為,徐妻提告是想減少徐賠給她丈夫的和解金。
徐姓健身教練二○○九年間擔任鄭姓女子專屬指導員,互有好感,發生婚外情。一年後,徐妻從友人口中得知丈夫有「小三」,對方還是人妻,欲控告兩人妨害家庭。後因兩人道歉,並答允不再交往,徐也接受建議進行結紮手術,獲徐妻諒解。
鄭婦後來應徵當健身公司的職員,還隨徐調往台北共事同居,這次換鄭婦丈夫請徵信社「抓猴」。徐以一百萬元和解,並簽立和解書,保證不再與鄭婦聯繫與見面,如再發生外遇,願賠償四百萬元。
徐妻因此獲悉鄭婦還與丈夫藕斷絲連,不斷破壞她的家庭,提告向鄭婦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鄭婦辯稱,徐當初與妻子協議,只要接受結紮手術,就同意他們交往。徐妻否認以丈夫結紮為條件,允許丈夫外遇關係存在,並強調每當攜子北上相聚,丈夫就收起鄭婦用品,她若非查知租屋保證人是鄭婦,她根本就被蒙在鼓裡。
台南地院審理認為,徐雖接受結紮,但該手術屬個人生活事項規劃,動機多元;鄭婦未提出證據證明,這是徐妻同意兩人交往的條件,判鄭婦敗訴。[/col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