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nne 2013-3-21 00:24
緣可遇不可求
緣分有深有淺,不可強求。
有的人,你與他的緣分只是擦肩而過。
有的人,你與他的緣分是點頭之交。
有的人,你與他的緣分只是一夜情。過後就形同陌路。
有的人,你與他的緣分是一見鐘情。
再續緣分,可能就是情定終生;如果沒了緣分,可能就是暗戀的對象。
有的人,你與他的緣分是三年或者五載。
比如,中學時暗戀的對象,多年之後再相見,當年怦然心動的感覺已蕩然無存。
有的人,你與他的緣分很深。
足以以身相許,無奈受世事羈絆,無緣牽手一生。那就放手吧!
有緣,而且能牽手人生。那你就在佛前祈禱吧!為你的美好姻緣!
有的人,可以做朋友,卻不可做人生伴侶。
有的人,可以一起吃喝玩樂,卻不可以傾訴衷腸。
有的人,可以做你的精神支柱,卻成不了你的物質財富。
緣滅緣起!與一個人的緣分滅絕之時,也是與另一個人緣分興起之時。莫強求!
人生白駒過隙,一轉身的工夫,白髮已上頭,皺紋已爬臉。
要活在當下,享受此刻的快感--生活帶來的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