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E 2013-2-20 00:04
假鈔揉一團 男騙檳榔西施換真鈔被逮
高雄市王姓男子(28歲)以打零工為生,日前在路上發現幾可亂真的假鈔,突發奇想以假鈔換真鈔。
王男昨天上午先花10元買一疊面值5百元的假鈔,昨天深夜11時,騎機車到檳榔攤,將2張背面空百的5百元假鈔揉在一起,對蘇姓女子說:「我要換五張一百元的」,蘇女事後驚覺受騙。
蘇女不甘心,騎機車追出去,發現王將機車停在附近路口,趕緊騎機車到五福二路派出所報案,警方火速趕抵,將未及離去的王男當場逮捕。
[color=blue][b]法律教室:[/b]
本案例中王姓男子故意將2張背面空百的5百元假鈔揉在一起,到檳榔攤換五張一百元的真鈔,行為已符合,刑法第196條所指的「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收集或交付」的解釋,在主觀上有明知和供行使之用之意圖,故成立偽造貨幣罪。
而實務上認為,行使偽造貨幣罪當然含有詐欺之本質,所以僅成立行使偽造貨幣罪,不另論詐欺罪。而行使偽造貨幣罪為偽造貨幣罪所吸收,僅成立偽造貨幣罪。
現在偽造鈔票之手法不斷進步,若不是專業人員或仔細檢查是無法分辨真假,如果事後發現收到偽鈔難道就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或是裝做不知情再轉給其他人呢?
奉勸各網友,若收到大鈔還是要仔細檢查一番,否則收到後還行使該偽鈔,即使不知情,還是可能會因此吃上官司。[/color]
來源:聯晟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