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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san 2013-2-2 00:13

結核病認知誤解 接觸者不是病人!

列為第三類法定傳染病的結核病,民眾常出現錯誤認知:「同學有人得到結核病,自己會不會被傳染?需要做檢查嗎?」、「那些接觸者檢查陽性的人都應該隔離起來,以免再傳染給其他人!」台北市衛生局澄清,結核病接觸者雖然有較高的被傳染風險,但並不是病人,也不會傳染結核病!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多數人對什麼是「結核病接觸者」並不瞭解,甚至認為接觸者與結核病人一樣,會將結核病傳染給別人。其實接觸者只是與結核病人接觸的時間較長,雖然具有較高被傳染的風險,但不是病人,也不會傳染結核病,配合接受接觸者檢查只是為了健康著想。
北市衛生局指出,結核病最主要的傳染途徑由飛沫傳染,但病毒傳染力不如感冒高,需長時間且密集暴露才可能染病。一般人曾經暴露在結核菌環境中,終其一生約有5-10%的人會發病,其中約50%在前2年發病的機率最高。
因結核病屬法定傳染病,醫師或醫事人員發現疑似結核病個案時,須1週內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通報,若個案確診為感染結核病,主管機關會依個案臨床症狀初始日或檢查報告日,往前1-3個月推算其傳染期,並調查該期間內曾與個案同住或1天內接觸達8小時,或在可傳染期內累計接觸時間40小時以上的所有接觸者,通知這些人依傳染病防治法,接受接觸者檢查及衛教說明。
北市衛生局強調,接觸者不是病人,本身也無傳染力!只要平時維持良好生活習慣、定期接受胸部X光檢查,並使用簡易7分篩檢法自我健康檢測:當出現咳嗽2週(2分)、咳嗽有痰(2分)、胸痛(1分)、沒有食慾(1分)、體重減輕(1分),上述症狀合計達到5分以上時,就必須儘速找胸腔科、感染科醫師診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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