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dra 2012-12-17 00:02
證所稅2擇1 17日截止
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將於102年復徵,強制核實課稅以外的投資人若要自選「核實課稅」,記得把握12月17日選擇最後期限。
財政部表示,個人股票交易所得將自102年起課徵綜合所得稅,自102年起至103年止,除特定範圍應「強制核實課稅」外,其餘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可2擇1,選「設算所得」就源扣繳,或「核實計算所得」,分開計稅、合併申報。
財政部表示,想要核實課稅的投資人應向證券戶所屬證券商,提出書面申請,由於原定截止日12月15日適逢例假日,申請期限順延至明天(12月17日);想要設算課稅者,不用申請。
財政部表示,在股票出售日前一交易日收盤指數未達8500點時,設算所得不課稅;若股價指數在8500點以上,按照出售股票金額就源扣繳萬分之2至6證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