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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vorcck 2012-11-24 00:48

社會保險 立院通過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

立法院院會今(23)日決議通過,未來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將由政府負最終財務支付責任,且應組成跨部會小組研商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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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親民黨團今天提出「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改革決議文」,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於院會正式通過,決議文中明訂我國全部社會保險及退休待遇,由中央政府負最終財務支付責任。同時,要求行政院應會同考試院,由行政院長召集跨院際部會改革小組,就法規體系、財政稅制、人口結構、財務精算、保險整合、預算籌編及組織改造等各面向完整考量,儘速提出配套改革方案,送立法院完成相關法定審議及修法程序。

親民黨團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希望行政院能以「農工士商、公平養老」之原則,並在通盤考慮國家財政稅制及全部社會保險公平待遇的前提下,儘速逐步提出完整配套改革方案,並由立法院進行後續修法及具體監督。

依此決議文,立法院將於行政部門在1月提出其初步改革方案後,能繼續依據該決議要求政院進行全盤改革規劃設計,並持續進行相關方案監督及法案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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