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tlaw 2012-11-22 00:03
政府基金 張哲琛:可成立專責公法人管理
政府基金該如何統合管理,各部會看法不一。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今天(21日)建議,可以成立一個類似資產管理公司的公法人,統合操作政府基金,避免公務員投資心態保守、缺乏實務經驗的缺點。
政府成立基金效益提升小組,期盼提昇各大基金的操作效能。考試院銓敘部長張哲琛21日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受訪時表示,不一定要成立主權基金;他認為可以成立專責公法人機構,負責操作各大基金。
張哲琛表示,以公務員退撫基金為例,目前是公務員負責管理新台幣5000億的退撫基金,但公家單位投資心態保守、缺乏實務經驗,應該交由專業人員操作,才能擴大投資效益。他說:『(原音)因為基金操作投資當然有風險,如果過於保守,當然要希望有高報酬率是沒辦法做到的;第二個,在整個行政組織型態,沒有實務經驗,對於基金績效當然有影響。所以我的構想是,能不能成立一個專責法人機構,由專責法人機構、專業人才去操作。』
張哲琛表示,希望透過類似資產管理公司的公法人管理各大基金,至於是否要成立共同基金則需要長遠規劃,且需要配套和監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