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ak 2012-11-20 00:04
戀愛與做愛
一位小女生問我,戀愛是不是就要做愛?戀愛就等於做愛。
這樣子的問題,讓我一時語塞,尤其對一個十多歲情竇初開的小女生而言。
紅豆是豆豆校車上認識的同學,二個人住得很近,就成了好朋友。
她在補習班裡認識了一個省中的男生,算是初戀吧!
豆豆經常當電燈泡,跟著他們一起出去玩。
最近,紅豆終於鼓起勇氣跟著豆豆來問我:談戀愛就一定要跟他做愛嗎?
要不,他們!居然是”他們”都認為:沒有做過愛就不算談戀愛。
我這個當媽媽的,也是紅豆仰幕的愛情專家(我的小粉絲),還真不知道該怎麼樣給他們一個正確的答案。
現代社會是如何的在教育我們的下一代?誤導著他們的觀念。
我給了她們幾個問題:
愛他就一定要跟他做愛嗎?做了愛就表示他一定愛你嗎?除了做愛還有沒有其他表達愛的方式?
情人分手了,所有愛的禮物都可以退回、銷毀、忘記,唯有肢體上的觸碰,是不可以抹滅的證據。
有一天如果真愛出現了,你該如何解釋自己已非完璧?
我不可以拿成年人的標準給孩子,究竟他們還年輕,還有很多接觸異性朋友的機會,如果太早就交出自己的初夜權。
以後當真愛來臨時,將如何去判定呢?他到底是想跟你談戀愛?還是做愛?
當然成熟的人都知道性與愛是不可分的,有愛就一定會有性,有性卻不一定會有愛,成熟跟成年的標準不一定是相同的。
心智的發展早晚因人而異,現在的孩子被父母親呵護倍至,總是任性而為,等到發現問題時,為時晚已。
談戀愛是美的,尤其是青澀的初戀,酸酸甜甜的,似想:在大雨中如果他撐過來一把傘,你的天空會整個的放晴,陽光燦爛;
在冬夜裡,他給你端來一杯熱咖啡,你的心情會跟著溫暖起來,或許有一天這些都成了回憶。
回憶不會被時間沖淡、被歲月蒙塵,它永遠停留在我們心理的某一個角落,珍惜的保存著。
談戀愛是語言、思念、關心,言語加上感情上的交通,可是做愛是本能的發洩,可以不需要任何前題的。
只要想就可以做,甚至於跟陌生人都可以,那『一夜情』,不只是名詞,還是動持喔。
談戀愛是甜美的,把自己沉浸在所有浪漫的情愫中,發個簡訊,牽牽小手、逛逛街都是美好的。
關於該做愛做的事,等到時機成熟的最後一刻,再把他交給你最心愛,也是最疼愛你的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