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ol 2012-11-17 00:59
強項縣令董宣
強項縣令董宣
東漢光武帝時候,重用了一個非常正直剛強的人來治理首都洛陽城,他就是有名的「強項令」董宣。「強項」,白話說就是「硬脖子」;「令」就是縣令。「強項令」這稱號是有典故的。
話說董宣剛任洛陽令不久,就聽聞湖陽公主(即光武帝的姐姐)身邊一個奴僕在光天化日之下行兇殺人,並且倚仗湖陽公主的權勢,不肯服刑。因此董宣派密使日夜監督,只等有朝一日能將兇嫌捉緝歸案。有一天,密使發現湖陽公主駕車外出,而殺人奴僕剛好隨伺在旁,便馬上通報給董宣。董宣立即趕到公主馬車必經之路,拔刀擋住了公主的去路,問公主索要殺人嫌犯。公主不從,董宣便派人強將嫌犯捉拿下車,並就地斬首。這件事讓湖陽公主很生氣,向光武帝哭訴。光武帝聽之後,勃然大怒,揚言要把董宣處死,為湖陽公主出一口氣。
消息傳開來,大家都替董宣著急,但他卻一點也不緊張,神態自若。當他奉詔進宮時,沒等光武帝開口質問,便先開口說:「陛下,請容我先說一句話再死。」光武帝很生氣的說:「你還有什麼話要說?」董宣義正嚴詞的說:「陛下,您依靠行德政、為民除暴才復興了漢朝。可是如今卻縱容公主庇護殺人嫌犯,如此這般,怎能治理好國家呢?我董宣不怕死,我既然當了國家的官員,就只知依國法辦事,早已置生死於度外了。」說完,便一頭向殿柱撞去,頓時頭破血流。
光武帝聽了這一番話之後,心中很覺慚愧,令左右將董宣扶持起來。不過,為了湖陽公主的面子,光武帝要求董宣至少也要向湖陽公主磕頭賠罪。可是,董宣認為自己無罪可賠,所以無論左右如何強壓,董宣的頭始終不肯低下。雖然已是年近七十的老人了,但他仍堅挺著脖子,兩手撐著地,寧死也不低頭。最後,皇帝只好讓步了,不但沒處罰他,還賜給他30萬錢,以示安慰和褒獎。不過,董宣卻將全部的錢都分給了屬下和百姓們。
從此以後,京城的皇親國戚們對董宣都很敬畏,不敢再倚仗特權而目無法紀了。洛陽城裡的百姓們也因這件事,而給董宣起了個尊稱,叫做「強項令」。也有人稱他為「臥虎令」,意思是說董宣不畏強權,猶如鎮守在洛陽城的老虎一般,無人可敵。民間有歌謠曰:「袍鼓不鳴董少平」,意思就是說:有了董宣這樣的好官,老百姓再也沒什麼委屈需要擊鼓嗚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