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ncis 2012-11-14 00:44
府城傳統民俗~做16歲
傳說習俗的七夕,為牛郎織女相會之日,這個古老愛情傳說使得七夕一直都是動人的愛情節日。然而,這一天對十六歲的小孩來說也是成長之日。民間信仰中,相傳天女娘娘對於幼童特別偏愛關照是兒童的守護神,因此一般唯恐孩子長不大,在週歲的時後家人就會到七娘媽神前祈願,或將幼童給其娘媽作義子、義女以保平安。當時,居民以古錢或銀鎖片串起紅絨線懸掛在幼子的脖子上,功用在辟邪納福,順利成長成人。每年農曆七夕時,就到廟裡祭祀。
等到長大成人至十六歲的那一年的農曆七夕,需準備五牲、七碗甜竽、紅龜糕,配上數朵雞冠花和千日紅,附上兩根帶尾葉的甘蔗才算禮數周全。又據說七娘媽喜居華麗的樓房,並注重梳妝打扮,所以會準備七娘媽亭盛祭,祭祀後燒紙錢、經衣,同時將七娘媽亭焚燒貢獻,並將掛在脖子上的項鍊拿掉成為成人。七娘媽亭為紙糊的亭子,大多為三面式的,兩層或三層高,最高的一層正面供有七娘媽神像,其他各面則為色紙剪成的神仙、人物、花鳥、吉祥物…等等。這是七娘媽的神居,連同牲禮祭祀完後,由父母或長輩高舉起七娘媽亭背對廟門,讓孩子由後往前鑽庭下三圈,男生繞左邊、女生繞右邊,表示出了七娘媽亭,從此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同時要在家裡的床邊祭祀父母,此稱出婆祖間,以雞酒飯供奉,燒床母衣以酬謝床母歷年來的保佑,也是表示子女成年的意思。另外,子女到了十六歲時,外婆家必須準備衣服、鞋帽、手錶、項鍊、腳踏車或是裁衣車、紅龜糕、香蕉、雞、麵、鴨等物,分別為男女外孫做十六歲。
據說做十六歲的習俗,起源自府城西外城五條港區的碼頭工人。原來古時府城大西門外水仙宮前有五條港,商行雲集,商業頗盛,來往船隻進出貨物皆由當地五姓家族分據碼頭,其中不乏有不滿十六歲的童工幫忙搬運,但規定不到成人只能領半薪,所以當地工人家的小孩一到十六歲,即為小孩做十六歲,請來工頭及親朋好友歡宴慶祝、同時證明小孩已經長大且從今以後可以領取大人全額的工資/當然透過成年禮的儀式,也讓老闆知道該「調薪」了。
每年農曆七月七日為七娘媽生,未滿十六歲的孩童都必須回廟換「絭」(音同台語的「券」),直到滿十六歲行成年禮,才算是正式脫離七娘媽的護佑。至今這項特殊的古禮依舊在府城傳承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