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esj 2012-11-13 00:02
撿屍性侵風波不止 證人被告不起訴
店撿屍風波不止!一名王姓男子,涉嫌3年前在某夜店將一名喝醉女子以撿屍方式扛到汽車旅館性侵;事後女子提告,法院審理後判處王男4年6個月有期徒刑。不過,目前在監服刑的王男在日前反控被害女子偽證,但檢察官查無證據,今(12)日做出不起訴處分。
根據了解,在案發當時被害女子在汽車旅館酒醒時發現身旁不是男友,因此失控大吼:「你是誰,我怎麼會在這裡?」而當時王男則淡淡的表示:「很久沒有遇到這麼乖的女生」;事後被害女子不甘受辱報警提告,全案經法院審理後判處王男4年6個月有期徒刑。
但沒想到服刑期間的王男心有不甘,反控被害女子偽證,並表示被害女子的陳姓友人曾打電話恐嚇他:「給他三條路選擇,一是埋掉他,二是要他去作牢,三是拿錢擺平。」而且後來還出庭作偽證;但檢察官偵結後認為,查無王男所提指控證據,今天依法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