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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tion 2012-11-3 00:03

查無實證 謝小韞收賄案不起訴

北巿府前文化局長謝小韞被控收受賄賂,疑似圖利廠商並讓女兒在廠商公司任職等情。檢方因查無犯罪,今天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全案緣於台北巿政府為辦理花博,指示由北美館配合辦理與花卉主題相關的「永遠的他鄉-高更」特展、「莫內花園」特展,北美館在民國99年11月2日及去年1月3日陸續與廠商簽約辦理2項特展。

時任台北巿文化局長的謝小韞被控規避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自行洽詢疑似資力不佳的廠商,且涉嫌從99年8月起的辦展期間,透過廠商的安排,讓女兒王蘭兮擔任廠商的設計總監職位,月領新台幣5萬元薪水;廠商支付王蘭兮赴歐考察費用近13萬元,並在她去年1月31日離職時,支付15萬元的年終及工作獎金。謝小韞在去年7月27日因這起策展風波離職。

此外,謝小韞被控在文化局長期間赴美國紐約考察,收受廠商賄賂,以里程點數(價值約1萬8000元)將機位升等商務艙。調查局認定謝小韞涉收賄等罪嫌,全案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偵辦期間,謝小韞否認收賄並表示,北美館自行決定廠商辦理高更及莫內展,是經由北美館館務發展小組評估及會議決定,文化局是監督單位不能涉入。女兒任職5個月期間,工作上的事很少跟她講。她因患有骨刺才升等商務艙,後來請丈夫返還廠商代墊的款項。

檢察官經調查航空公司及謝小韞丈夫等人,認定謝小韞所述升等商務艙一事為真實,難認有收賄犯行。檢方認定謝小韞雖曾為北美館長,但查無證據證明她在擔任文化局長後仍強力主導北美館與廠商簽約,或藉此以解決廠商面臨的經濟困境,因此將全案不起訴處分。

至於,謝小韞的女兒在廠商公司領取薪資,使人引發是否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聯想,應為行政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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