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ftion 2012-11-3 00:03
史上最低? 男子遭通緝100元交保
交保金只要100元,真的能達到交保的目的嗎?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去年10月因為車禍發生擦撞,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但因為屢傳不到遭到通緝,法官審理之後,認定微罪不需羈押,但卻因為男子無法責付及限定住居,法官擔心交保金過高,男子會付不出來,最後以100元裁定交保,恐怕會創下最低交保金額的紀錄。
東森力霸案件,前總裁王令麟以3億5千萬元創上台灣史上最高交保金額,不過在高雄有一名男子卻只以區區100元就能交保。TVBS記者陳碧蓮:「當時吳姓男子就是在這個路口,和一名女子發生擦撞,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但因為屢傳不到遭到通緝。」
事後吳姓男子被捕時,法官要求他提供地址,他回答不住在戶籍地,因為居無定所,也記不起現在住處地址,法官只好裁定責付,但吳姓男子卻無奈地說和姊姊已經很久沒聯絡,連電話號碼都想不起來,法官當庭再問他你身上有多少錢?男子摸摸口袋只有300元,法官擔心交保金過高,怕男子保不出去,扣除餐費和車資,裁定以100元交保。
高雄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李璧君:「法官考慮到預支過高的交保金額,怕他保不出去,那他又需要車資返家,所以就預支100元交保,命他應該在隔天向承辦股辦理報到,那他後來也有辦理報到。」
法官考量過失傷害屬於微罪,認為沒有羈押必要,但卡在通緝身分又不能將吳姓男子無保飭回,讓男子以100元交保,恐怕也創下了最低交保金的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