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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iamw 2012-10-26 00:58

陳啟祥頻爆料 爆掉汙點證人資格

檢方認定他不斷向特定媒體爆料,干擾查案,最後沒有獲得法律上的寬貸…被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特偵組查辦「林益世案」的爆料人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在林案中身兼行賄者、檢舉人雙重身分,他曾委託律師向特偵組聲請依證人保護法規定轉任「汙點證人」,咬出林益世貪汙證事證,但由於檢方認定他不斷向特定媒體爆料,干擾查案,最後沒有獲得法律上的寬貸。

特偵組上午起訴林益世後,因陳啟祥行賄犯罪地點在高雄,特偵組已將陳啟祥發交高雄地檢署偵辦,林益世案現已經由特偵組結案,陳啟祥即將被高雄地檢署偵處犯行,預料無法再有取得「汙點證人」身分的機會。

近年司法實務上重大犯罪轉任「汙點證人」的案例有2件,1 件是95年間爆發的前駙馬爺趙建銘的台開內線交易案以及97年扁案中的南港展覽館發弊案,檢方說服前案的蔡清文後案的郭銓慶轉任「汙點證人」,咬出關鍵事證讓案件得以順利偵查,2人事後也獲得法律的減、免刑。

不過,相較於陳啟祥的「證人風格」,蔡、郭2人到案配合偵查,口風緊,陳啟祥在「林益世案」格中則顯得「無拘無束」,特偵組還曾對陳啟祥的爆料內容正式發布消息,約束陳啟祥的發言尺度甚為明顯。

事實上,特偵組啟動林益世案的偵辦源於陳啟祥的爆料,陳啟祥在爆料後,不接受檢方的約談,而是由檢察官前往飯店拘提到案;此外,陳啟祥到案前,透過親綠民意代表向媒體放話表示個人是自首性質,將偷錄林益世索賄的錄音檔案一手交給檢察官,另一手交給民代及特定媒體刊登。

陳啟祥頻出招,特偵組應接不暇,特偵組本有意將陳啟祥依證人保護法轉列「汙點證人」,但陳啟祥卻在結案前再度放話,企圖影響結案內容,他的爆料縱讓林益世的貪汙犯罪攤在陽光下,但他的行事風格,卻讓他在地業界受到負面評價、讓個人失去自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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