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rita 2012-10-11 00:03
撿到遺失物?託警遞情書…送辦
舒姓男子暗戀陌生女,想與對方交往,竟異想天開將「情書」謊稱是失物,想透過警方交到愛慕對象手中,表達情意,結果情書沒送到,反而吃上偽造文書官司。
九月初林姓女子向警方報案,說她在台中市區撿到一名女騎士掉落的綠色盒子,內有一百元及一封信,她追不上失主,但有記下機車牌號,交由警方招領。
員警受理失物招領後,打開盒子看,發現裡面的信竟是這樣寫:「跟警察捏造東西是從妳車上掉下來的…」「這樣方式認識很浪漫」,信尾留有舒姓男子電話、電子郵件、臉書帳號等,讓警方傻眼。
林女見被識破,坦承是補習班舒姓男同事想把妹,拜託她謊報「拾金不昧」,想透過警方把情書交到暗戀女子手中。
舒表示,九月初到餐廳吃飯,心儀坐隔桌的女子,向對方要電話、合照,但對方都拒絕。他不死心,記下女方機車牌號,並拜託女同事將他寫的情書、一百元紙鈔裝入綠色小方盒,到派出所謊稱是機車女騎士掉落的失物。
舒、林兩人表示,很後悔做出欠缺深思熟慮的謊報行為;但因謊報是事實,警方將兩人依偽造文書罪嫌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