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3 2009-7-21 22:38
夜光閃亮亮復仇鬼
我和朋友走出電影院,此時已經是凌晨兩點了。我很疲倦,恨不得立刻奔回家倒頭就睡。
「嘿,看了那麼久的電影,你不覺得餓嗎?」朋友問。
「那是當然的,不過我想都明天再說吧,我很累了。」我回答他。
「是哦,等你睡到一半你將會被飢餓喚醒。」
「那可真難受,你想要吃什麼好?」
「現在嗎?我不知道那麼晚了還能吃什麼……」他低下頭沉思:「有了!吃麵怎麼樣?我知道有家麵攤不錯吃。」
「麵攤?在哪裡?」我問他,他立刻報上位置。我恍然大悟:
「啊!那家!」
「怎麼了嗎?」
「今天星期幾?」我忘了。
「星期四。」他說。
「那我不去了,你也最好別去。」我警告他。
「為什麼?」
「你知道『夜光閃亮亮復仇鬼』嗎?」
「聽起來挺搞笑的,那是什麼?」
於是,我說起夜光閃亮亮復仇鬼的故事。
夜光閃亮亮復仇鬼原先當然不是叫做夜光閃亮亮復仇鬼的,就如同恐怖電影中那些大魔頭一樣,他在這之前是叫做另一個名字的。姑且叫他X先生吧。
X先生原本在那家麵攤工作,但他總是笨手笨腳的,什麼都做不好,老闆因此唸了他很多次。
有一天,當X先生切滷味時,一如往常的老闆又在唸他,罵他做是不伶俐,唸得X先生非常緊張,切得速度越來越快,然後……「喀」一聲,X先生痛苦的臥倒在地上,左手緊握住他的右手,而他的右手掌掉在一旁……
雖然X先生失去了右手,但他還是希望能夠繼續工作。於是他裝了菜刀取代他的右手,就好像虎克船長那樣,證明沒了右手不會妨礙到他的效率。但是老闆卻拒絕了他:「你還有右手時事都做不好了,現在沒了會做得更好嗎?」
X先生很難過,非常的難過。儘管沒有一天不被罵,他還是很喜歡他的工作。他的悲傷轉為憤怒,越想越氣,氣到沒有注意往來車輛,就給公車撞死了。那天是星期四。
從此,X先生化身為夜光閃亮亮復仇鬼。在每個星期四搭撞死他的公車到那家麵攤。發誓會砍死老闆和所有在麵攤吃飯的人。
我說完了故事。
「所以,我們還是去買包子啃吧?」
「不,你的故事太蠢了。在說,老闆還活著呢?」他質疑我的故事。
「有個道士給他一個護身符,說是只要戴在身上就能保命。你
難道都沒注意過星期四那邊總沒什麼人嗎?」
「我沒注意過,也不想注意。你是在哪裡聽來這個故事的?」
「大家都在傳啊。」
「那不過是傳言嘛。不想吃就找個高明點的理由。」他很生氣的說,然後快步走開。
我沒拉住他,就站在那裡看著他離去。而那是個錯誤的決定。
從此我再也沒見過他,他的家人和朋友也不知道他的下落。而我可以肯定,我是最後一個看到他的人。
「夜光閃亮亮復仇鬼。」當我接獲他失蹤的消息時,我對自己那麼說。接著前往那家麵攤,問老闆在星期四那天有沒有一個理平頭、戴著黑色粗框眼鏡、脖子上有一道疤且又瘦又高的客人。」
他將臉別過去:「沒有。」
「夜光閃亮亮復仇鬼,對不對?」我問他,他突然抖了一下、手上的湯杓掉落,「匡噹」一聲,裡頭的麵條和湯灑了一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