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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ahue 2012-10-2 01:27

個資法分段上路 法部:未違憲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今天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分階段施行,屬行政權範疇,且並非沒有前例可循,沒有違憲疑慮。

「個資法」於民國99年5月修正公布,除有爭議的第6條及第54條外,其餘條文今天起實施,法務部另提「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41條、45條及54條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為釐清「個資法」分階段實施是否違憲及其修法方向是否符合立法意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召開公聽會,朝野立委及專家多主張「個資法」分階段施行違憲。

台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說,行政院在法令通過後未提「覆議案」,等同已接受全部條文,卻又以行政命令決定「個資法」分階段施行,已踰越立法院授權,建議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應拒絕審議「個資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或將全案退回行政院。

文化大學法學研究所助理教授周佳宥、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徐偉群也持類似看法,還有學者主張相關爭議應聲請釋憲解決。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李貴敏、呂學樟、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尤美女、吳宜臻也說「個資法」分階段施行違憲。呂學樟說,「個資法」通過版本就是法務部版本,有爭議須全部歸責於法務部。

陳明堂說,行政執行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都曾有分階段施行前例,屬行政權範疇,未違憲;他還說,「個資法」公布後,輿論才出現討論及反對聲音,為蒐集輿情,才來不及提出「覆議案」,但相關法令確有窒礙難行,因此提案修正,盼執行面能符合比例原則及民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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